浙江省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浙江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积极落实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步骤,大力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扩大改革试点覆盖范围。广泛听取校长教师的意见建议,通过会议、电视、报刊、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改革目的和意义,增强全体教师的改革认同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实施过程中把牢纪律关口,做到全员参与、全面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切实做好改革成功经验的复制推广,指导未开展试点的地区和学校尽快出台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改革方案。2018年,除宁波市鄞州区因区划调整未实施改革外,全省其他88个县(市、区)全部按期完成改革试点任务,覆盖全省77.8%的中小学校和88.1%的中小学教师。
加大编制岗位统筹力度。科学编制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通过编制和岗位合理调控,努力解决学校师资存在的结构性问题。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制定教师业绩评价指标,通过评价指标和结果确定职称评聘、岗位聘任、业绩考核和收入分配,并在学校聘任环节予以充分体现,最大限度激发校长办学治校和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合理的“校聘”周期,形成制度稳定、管理有效、程序公开、教师认同的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体系。2018年,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数内,试点地区调整了2784所学校的编制方案,占试点学校的67.3%;调整了2552所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占试点学校的61.7%。
完善教师竞聘上岗机制。将改革试点与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紧密结合,对在教辅、工勤等非教学岗位工作且不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再按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以实际工作岗位重新确定聘用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许多教师从教辅岗位回到教学一线“重拾教鞭”,班主任等以前的“老大难”工作成为现在的“香饽饽”。经过多轮竞聘,绝大多数教师应聘到更加适合的岗位。探索转岗和退出机制,跨校竞聘上岗、组织调剂上岗、待岗培训、解除聘用合同教师累计9468人,占改革学校教师总数的3.2%。
推进优质资源均衡配置。将改革试点工作与校长教师交流紧密结合,打破教师交流的管理体制障碍,参与交流教师数量达到14764名,比2017年增加11%.注重编制、岗位和优秀教师的均衡配置,引导优秀教师从被动流动转为主动流动,鼓励部分优秀教师跨校交流到师资薄弱学校,让优质资源惠及到更多学校和学生。2018年跨校交流骨干教师3300人,一级以上职称教师8100人,比2017年分别增加740人、6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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