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初中小学须提供“婚育证明”
5月26日,根据浙江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向各初中、小学下发了《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初中小学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初中、小学在实施非学区生招生时,须查收流动人口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过的婚育证明。
为做好该项工作,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小学接通知后,立即将该通知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予以告示,提醒有关家长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婚育证明的准备工作,以免耽误报名;同时,也请各有关家长仔细查阅《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查验工作的通知》(义计生〔2014〕13号)文件内容,如有疑问可咨询市计生委流管站(地址:康园路30号,联系电话:85269677、85530598)。
为做好该项工作,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小学接通知后,立即将该通知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予以告示,提醒有关家长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婚育证明的准备工作,以免耽误报名;同时,也请各有关家长仔细查阅《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查验工作的通知》(义计生〔2014〕13号)文件内容,如有疑问可咨询市计生委流管站(地址:康园路30号,联系电话:85269677、85530598)。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