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开始,乌鲁木齐市中考体育将由终结性测试和过程性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终结性测试为50分,过程性考核以等级形式呈现。
11月13日,乌市教育局下发《乌鲁木齐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体育考试方案》。
终结性测试分必测和选测
终结性测试由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组成,必测项目为800米(女)、1000米(男),占总分的40%,计20分。
选测项目由选测素质类和选测技能类组成。选测素质类可在5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中抽取一项进行测试,占总分的30%,计15分;选测技能类由考生在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中自行选定一项,占总分的30%,计15分。
选测素质类项目每年4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学校、家长、学生代表共同参与下,以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选测技能类项目每年4月由学校组织学生选报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过程性考核按等级呈现
过程性考核以每学期的学生参与各类阳光体育活动(30分)、体育课的情感态度与表现(30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0分)、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奖情况(10分)的形式综合评定。
过程性考核评价为每学期一次,结果按分数分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其中100-85分为A等级,84-75分为B等级,74-60分为C等级,60分以下为D等级。
2016年初中毕业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评定为B等以下的,视为过程性评价不合格;2017年初中毕业生过程性评价为3次,一次评定为D等或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评定为B等以下的,视为过程性评价不合格;2018年及以后的初中毕业生在初中三年中,过程性评价为5次,凡两次成绩为D等,或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评定为B等以下的,视为过程性评价不合格,以上不合格学生均不得报考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过程性考核由学校成立体育学业水平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予以评定。评定过程由领导小组指定负责人、体育任课教师、班主任及学生代表共同参加。学生每学期的考核成绩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务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必须经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体育任课教师、班主任及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并经家长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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