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市中考招生录取方案近日公布,中考招生录取照顾性政策也同时出台,西安市教育部门明确,所有享受照顾性政策的考生,必须是同一考生,是西安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
军人子女升入普通高中按照国家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10分后,参加招录。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侨眷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一、二等奖以及陕西省、西安市一等奖者;在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陕西省一等奖者;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西安市一等奖者。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者。父母双方均为西安市农业户口,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家庭的应届女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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