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上海市嘉定一中2017年中考“提前招生录取”方案
2017-04-26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要求,为了有序开展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 招生要求

  (1)具备学籍所在学校推荐生资格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优良,身心健康。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 初三阶段获得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者。

  ② 初中阶段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研室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单项竞赛区级及以上等第奖者。

  ③ 初中阶段在人文科学、艺术、体育、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特长并取得优异成绩者。

  ④ 初中阶段学习成绩在同届学生中名列前茅者。

  2. 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符合我校推荐生招生要求的学生,可于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0:00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网站(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填报“嘉定一中”为“推荐志愿”,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志愿确认。

  (2)选拔办法:

  ① 5月19日我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推荐生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推荐生,将由我校发出面试通知。其中部分特别优秀者,我校将通知其可不经面试直接列入预录取名单。

  ② 5月20日(星期六),我校组织第一志愿报考嘉定一中的部分推荐生进行面试。考生需携带电子学生证、文具用品及区级或区级以上的获奖证书、特长证书,区级或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证书。

  ③ 5月21日我校依据报考学生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面试结果,确定第一志愿推荐生预录取名单。

  ④ 如推荐生预录取计划未完成,则根据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安排,于5月24日做好推荐生二志愿预录取工作;其后,再视情况,于5月31日做好推荐生征求志愿的预录取工作。

  ⑤预录取名单根据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要求上报,经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公示。预录取的推荐生,其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于7月23日左右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