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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3年中考政策公布 6月15日考试
2013-04-07

  近日,2013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今年中考政策相较去年无明显变化,考试时间为6月15日-16日。

  1、2013年本市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初三学生约8.1万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每班40名以内。

  2、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后方为有效。“统一招生录取志愿”须填报在《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其中零志愿1个,名额分配1个,中高职贯通1个,平行志愿15个。

  3、“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考生报考区(县)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填报。跨区(县)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区(县)招生部门,根据报考区(县)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中高职贯通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不受影响。

  4、2013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6月15日(星期六)9:00—10:40语文,14:00—15:40物理、化学;6月16日(星期日)9:00—10:45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14:00—15:40数学。

  5、考生若对本人网上评卷科目的考试成绩有疑议,可在成绩公布后2天内,申请成绩复核。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到初中就读学校登记,往届生和返沪生到报考区(县)招生部门登记,所有申请由区(县)招生部门汇总,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进行复核。市教育考试院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的个别申请。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不查阅试卷。复核结果由区(县)招生部门通知考生。

  6、“提前招生录取”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5月12日9:00至14日12: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按照推荐和自荐两种类别分别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填报同一类别的2个志愿。

  7、自荐生预录取程序:考生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志愿学校投递个人材料(截止日期见学校招生方案),并在网上填报志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凭本人考生登记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网上签约系统进行签约。考生与某一招生学校签约后,不能与其它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自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校自荐生计划数。

  8、被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预录取学生的录取总分(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的总分,下同)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9、上海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只录取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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