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
一、上海自2017年初以来开展的培训机构与市场秩序规范整治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上海的教育培训市场形成了体量大、类型多的格局,成为全市教育事业的重要补充。但也存在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现象,部分培训机构的师生安全与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或者超前拔高开展培训、激化社会焦虑,对义务教育秩序造成了影响。
对此,上海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与统一推进下,自2017年初开展了“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规范整治专项工作”,并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建立了市政府牵头、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排摸清楚了培训机构与培训市场的数量,出台了关于培训机构的规范性文件“一标准两办法”,建立了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取缔了500余所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无资质办学的机构,叫停了15个中小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违法违规培训机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合法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意识增强、学生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的冲动得到遏制、教育培训市场逐步走向规范有序发展。
二、上海将贯彻国务院《意见》推进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的出台,为各地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提出了更为全面和详尽的要求。对此,上海将深入贯彻《意见》,在已有规范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做好“四个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促进培训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部门分工合作机制。依托市级教育培训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各区建立区级的联席会议制度。以此为基础,协调梳理各部门的分工,确定审批、检查、发现、查处、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部门合作机制,确保管理不留死角、合作不存障碍。
二是健全合规机构入门审批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规范,制订相关的指导材料,通过政府服务窗口、社会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办学者的指导与服务,并优化完善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平台。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促进符合条件、办学规范的培训机构拥有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以更为健康有效地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培训需求。
三是健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发现机制。应用并创新互联网、电话、信函等各种技术手段,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主动巡查、教育督导、年检年报和社会举报的作用,及时发现无资质办学的培训机构和有资质机构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通过相应发现机制的健全与实施,力争做到“三个全”:对所有区域全覆盖、对办学资质与办学过程全关注、对动态变化情况全跟踪。
四是健全各类培训机构处理机制。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会同各职能部门完善并推进联合执法,鼓励各区以《行政处罚法》和各部门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各部门执法优势,推进落实综合执法;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复杂问题、新问题,探索建立法律适用审定机制、加强执法培训,力争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同时,以各类检查和举报查处的结果为基础,建立健全培训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利用“黑白名单”“联合惩戒”等举措,鼓励规范办学的培训机构健康发展,不断挤压违法违规办学机构的生存空间。
上海将在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落脚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实效,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断健全完善上述工作机制,并坚持长期稳步的推进实施,促进培训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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