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布《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2025年版)》和《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
两项指南的落地实施,将有助于提升中小学生的人工智能素养,推动人工智能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构建安全高效、公平普惠的人工智能教育新生态,为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其中,《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以下简称《指南》)紧密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中小学教育中的应用场景,明确各学段使用规范,确保技术安全、合理、有效地辅助教学、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推动教育管理智能化,同时严守数据安全、伦理道德底线。在“政-校-企-家-社”多方协同下,释放技术赋能教育的创新潜能,筑牢教育主阵地的价值根基。一起来看《指南》要点摘编:
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指具有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生成能力的模型及相关技术。
《指南》明确典型应用场景及各学段使用场景
《指南》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典型应用场景可概括为以下三类:
促进学生成长:支持个性化学习、提供互动式探究、强化深度阅读体验、提升心理健康水平、支持无障碍使用。
辅助教师教学:辅助课堂教学准备、赋能课堂互动、精准课后辅导、协同教学评价、促进因材施教。
支撑教育管理:校务智能化、教育资源均衡化、创新教育评价、智能驱动科学决策、建立智能数据库。
与此同时,《指南》明确小学阶段禁止学生独自使用开放式内容生成功能,教师可在课内适当使用辅助教学;初中阶段可适度探索生成内容的逻辑性分析;高中阶段允许结合技术原理开展探究性学习。
《指南》为师生家长划出“使用红线”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中小学的应用,是一项涉及多层次、多维度、多利益相关方的复杂过程。为此,《指南》明确各方责任边界,确保该技术在基础教育阶段应用的安全可控、规范有序。
1、教育行政部门
《指南》表示,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考量区域发展不平衡性、城乡资源差异性及地方特色多样性等客观要素,科学制定本辖区应用推进路径。
制订相关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政策法规,制定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伦理审查机制,建立动态调整的“白名单”制度,明确可入校使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清单。
推动政策制定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确保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2、中小学校
《指南》表示,学校应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进校准入机制,针对不同学龄阶段学生,基于差异化的教育场景目标,制定差异化、递进式的人工智能应用策略。
避免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管理模式,警惕对AI工具的过分依赖,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治理。
兼顾提升师生实操技能与满足情感需求的双重目标,确保技术赋能与人文关怀相融合。
3、教师
《指南》表示,教师应积极参与专业培训,提升人工智能素养;承担学生AI应用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向学生推荐可靠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
教师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替代性教学主体,禁止直接使用AI回答学生问题或提供咨询;应避免直接使用AI生成内容评价学生;严禁将个人信息、考试试题等敏感数据输入AI工具,防止数据泄露与隐私侵害;未经授权不得利用AI复制传播他人作品,避免著作权侵权;避免过分依赖AI抄袭工具。
4、学生
《指南》表示,学生应更好地学习并理解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原理与应用场景,探索符合自身学习需求、生活实践和个人发展愿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
学生应避免在作业中简单复制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内容;避免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参加考试与测验,不得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弊;避免在展现创造性或个性化表达的学习任务中轻易滥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丧失个人思考与观点;避免在未查阅高质量教材或权威资料前贸然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获取信息。
此外,还应避免将个人信息输入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泄露数据和隐私;避免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复制或传播作品,侵犯著作权。
5、家长
《指南》表示,学生家长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扮演着重要的监督与支持角色,尤其重视引导低龄子女安全、健康地使用。
家长应避免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中输入任何可能泄露个人或家庭敏感信息的内容;避免忽略孩子的情感需求和心理健康,防范因技术过度依赖导致心灵培育缺失;避免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复制或传播作品,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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