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印发《关于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两小时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全面推进“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2小时”。2小时可包括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间活动、眼保健操、早锻炼、午锻炼、课后体育服务等以及校外体育活动。
成都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中小学要落实综合体育活动总时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每天1节体育与健康课、每天至少1个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2次眼保健操;高中阶段学校应落实每周至少3节体育与健康课、每天至少1个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2次眼保健操。当天没有体育与健康课的学生,除参加大课间、眼保健操等外,学校要于课后统筹安排该部分学生参加不低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寄宿制学生应当保证每天校园内体育活动总时长不低于2小时。
《通知》全文: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两小时的通知
成教函〔2025〕18号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市教科院,直属(直管)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动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教师〔2025〕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两小时的通知》(川教函〔2025〕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一、落实综合体育活动总时长
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少于2小时,可包括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间活动、眼保健操、早锻炼、午锻炼、课后体育服务等以及校外体育活动。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落实每天1节体育与健康课、每天至少1个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2次眼保健操。学生综合体育活动不足的时间,应统筹课间活动、早锻炼、午锻炼、课后体育服务等以及校外体育活动时间保障。高中阶段学校应落实每周至少3节体育与健康课、每天至少1个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2次眼保健操。学生综合体育活动不足的时间,应统筹课间活动、早锻炼、午锻炼等以及校外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当天没有体育与健康课的学生,除参加大课间、眼保健操等外,学校要于课后统筹安排该部分学生参加不低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
寄宿制学生,应当保证每天校园内体育活动总时长不低于2小时。走读或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可在校内参加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体育活动、眼保健操等的基础上,结合校外体育活动等保证总时长不低于2小时。
二、保障体育课程课时及质量
各区(市)县、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与健康课,高中阶段学校每周至少3节体育与健康课,可根据本校实际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和作息时间,优化课时安排,挖掘课时资源。要切实压减超标超量文化学科课时,增加的体育与健康课要在课表中明确,严禁阴阳课表,严禁其他学科及活动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体育课时。要按照课程标准规范体育课堂,深化“小学趣味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体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要求》(WS/T 10007—2023),科学安排学生运动负荷。支持科学运用信息化器材和技术赋能智慧体育课堂建设,着力发挥体育课程和活动的“运动性、知识性、科技性、趣味性、益智性”,不断提升体育教学质量和课堂吸引力。
三、提升课外学生体育锻炼质效
各中小学在保障体育课程课时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每天不低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安排并鼓励适当延长或探索实施上、下午各开展1次大课间体育活动。也可根据季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合理统筹时间错时错峰、分批分期组织一定时间的学生集体体育活动。严禁“拖堂”或以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学生课间活动自由,积极引导督促学生参加灵活多样的“微运动”或放松调节身心、远眺舒缓眼睛,支持学校结合实际延长课间休息时间至15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课间活动等,要结合学校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和时段长短特点等优化设计,丰富活动形式与内容,不断提高效果。校园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足2小时的学生,学校可结合其参与校外体育活动的需求科学设计体育锻炼安排并加强指导和关心。要加强家校沟通协同,通过家长会等向家长宣传讲清落实“2小时”的要求和学校的体育教学(活动)有关安排,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引导学生多运动、多奔跑,呵护学生健康成长。
四、改善体育活动场地器材配备
各中小学要切实利用好校内现有体育活动场地,鼓励因地制宜合理开发“金边银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走廊、楼道、架空层、墙壁、地面等拓展校园活动空间,适当增配、妥善布置学生常用体育器材,方便学生随取随用,鼓励增设数字化、智能化活动区域和设备,为学生就近自主、灵活机动参加“微运动”创造便利条件。小学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规范建设和配备相关运动项目场地、器材,避免成人化现象。要充分利用校园周边公园、绿道、高校、社区、公共体育场馆资源,建立互惠共享机制,拓展学生体育活动校外空间,支持学校体育场地假期开放给学生进行体育锻炼。
五、加大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各区(市)县、各中小学要深入探索、创新管理,灵活应对短期内体育教师相对不足的情况,可实施体育专业教师结对指导兼职教师(如1带2、1带3等)、“走班制”、学生数较少的2至3个班级共上一堂体育课等模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体育专业教师专职专用,加强体育兼职教师(教练员)培训,经培训并达到相关要求后可转岗为专职体育教师。体育兼职教师可借助信息化辅助方式,重点组织学生开展体能训练。要整合师资力量,引导班主任、非体育学科教师结合实际共同协助、配合组织学生参加课外综合体育活动。
各区(市)县、各中小学要结合课程与活动需求,扩大体育教师队伍增量,统筹用好中小学教师编制,按规定配备体育专职教师;实施紧缺学科教师走教支持计划,多种方式配齐配足配强体育教师,避免现有体育教师课时量偏大。依托市县两级教师共享中心,加强校际、区域、行业领域内体育教师资源共享,吸引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完善体育师资补充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区(市)县与属地高校建立合作机制,引入高校体育师资、体育专业学生到中小学参与相关工作、实习实训等。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后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测试、运动队训练及参赛等,要纳入体育教师(教练员)工作量,做好绩效评价。支持体育教师参加相关技能比赛和各类体育专项培训、研修。
六、加强学生体育赛事体系建设
各区(市)县、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体育赛事的带动功能,广泛、深入开展校园体育赛事活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深化“以赛促教、以赛育人”,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鼓励开展主客场比赛。以四川省“贡嘎杯”、成都市“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等省级、市级重要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为引领,不断完善“班校县市”竞赛体系,全面开展各类传统特色体育项目比赛,支持开展适合青少年的相关新兴特色体育项目比赛。各区(市)县要坚持每年举办综合性或单项运动会,有序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等区级比赛(联赛);各中小学每学年举办不少于1次综合运动会,常态深入开展相关运动项目班级联赛,保障每位学生每学年至少参加1项(次)校级及以上的体育项目,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七、维护校园体育安全
各区(市)县、各中小学要坚持以体育人、竞赛育人,加强赛风赛纪教育,严格要求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所有从业人员规范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体育环境。坚决贯彻“零容忍”原则,严厉打击校园体育竞赛搞勾兑、打假球、吹黑哨、服用兴奋剂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竞赛公平公正。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体育安全风险防控预案,落实大型体育竞赛活动“四不开赛”原则。加强运动风险防控,认真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器材安全,防止和减少运动意外伤害。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加强运动防护及指导,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形成快速响应的联动机制,维护校园体育安全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八、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将学校体育和学生健康促进工作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推进“双减”工作进一步发挥体育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视力保护、品格塑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体育、基础教育、人事教师、规划建设、教育督导等相关业务的科室要加强协同,教学科研、技术装备、教师共享等所属单位要全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2小时”。要加强条件保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并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相应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将对此项工作适时开展暗访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区(市)县和学校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相应措施。
成都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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