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方案》,旨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实施方案》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将更加健全,协同育人质量显著提升;到 2035 年,形成科学高效的协同育人机制,全市协同育人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特色化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主要措施:
促进学校积极主导
加强家校合作:学校通过家访、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电话等线上线下交流形式建立有效沟通机制,营造家校双向奔赴的良性互动氛围,完善全员协同育人制度。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鼓励科任教师有针对性开展家访。
强化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定《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指南》,加强对家委会的管理,整治家委会违规收取班费、违规征订教辅、强制指定购物等突出问题,促进家校有效互动。
发挥家长学校效用: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全覆盖,社区90%以上覆盖,健全工作机制,构建课程体系,推进网上家长学校建设。
规范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定《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管理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评选一批“红岩铸魂”精品研学线路和课程,试点推广应用“研学实践管理一件事”线上服务平台。
促进家庭主动尽责
落实家长主体责任:宣传倡导《家庭教育促进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行为,实施好家风 “涵育” 计划,持续开展 “最美家庭寻找”活动,深化“家风润万家”主题实践活动,打造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
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活动,建设重庆市家庭教育共享服务资源网络平台,打造 “渝儿有方”家庭教育课程品牌,建立校外兼职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志愿者团队。
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引导家长主动配合学校活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培养学生各方面能力,履行法定监护职责。
促进社会有效支持
整合社会育人资源:发挥我市红岩精神、抗战文化、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桥梁文化等本土文化资源优势,推动相关场馆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各区县统筹调度区域内社会育人资源,开展暑期和寒假青少年公益性托管服务活动。
关爱困境儿童群体:迭代升级 “莎姐守未” 行动,深化 “一人一策一专班” 关护制度,实施 “渝好爱心妈妈” 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实施 “渝童启航” 家庭教育特别指导项目等,加强城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健全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培育孵化公益性社会组织。
协同净化育人环境: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清理整顿网络和出版物环境,开展 “护苗・绿书签” 系列宣传,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 专项行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鼓励研发优秀儿童文化精品。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3项保障要求:
强化工作机制: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教育部门牵头协同多部门每半年研究协同育人重难点问题并部署工作。学校建立三方常态议事机制,推进 “教联体” 落地生根,促进协同育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强化专业支撑: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实施 “十百千” 工程。制定共育工作标准和家长学校工作标准,完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体系。发挥 “一院两中心” 作用,推动相关工作。加强师范院校家庭教育学科和人才培养。发挥 “五老” 作用,助力协同育人。
强化督导示范:建立监测机制,将协同育人成效纳入相关评价和考核体系。推动实验区建设,评选成果案例,推广重庆特色经验。各区县、部门和系统加强宣传引导,传播科学理念和方法,打造协同育人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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