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地方“县中”(县域普通高中)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区域公共政策失衡等因素影响,优秀教师、优秀学生不断流失,导致“县中”教育质量不断下滑,而教育质量的下滑又引发了优秀教师、学生的进一步流失,形成了恶性循环,县域教育生态日益恶化,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县中塌陷现象”。
“县中塌陷现象”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部分省份具有全局性,在一些省份具有典型性,如果不对我国高中教育发展政策进行系统调整,这一趋势将在全国形成蔓延之势,进而将对我国公共教育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为了防止“县中塌陷现象”蔓延,避免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就全面振兴”县中”教育提出如下建议:
从国家治理现代化高度审视“县中”教育的重要地位。“郡县治,天下安”。“县中”对县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可谓“县中兴,则县域教育兴;县中强,则全县民心安”。“县中塌陷”影响人心,不利于就地就近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只有巩固和振兴“县中”,我国才能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县域经济是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县中塌陷”直接影响县域经济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产业布局和社会发展;“县中”是城乡教育的纽带,寄托着乡村老百姓对教育改变命运的最后期望,“县中”塌陷了,也就打碎了老百姓最后的“教育梦”。
赋予都市圈中心城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对“县中”教育的统筹管理权。都市圈、城市群内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必然要求打破现行的行政层级分割,实行跨越行政层级的都市圈、城市群意义上的教育资源配置的统筹,赋予都市圈中心城市对都市圈内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权,已成为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要强化和提升“县中”教育的管理层级,将“县中”教育纳入都市圈中心城市教育公共服务规划,对“县中”教育进行一体化管理,强化对“县中”教育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明确高中教育公共服务边界,严禁高中学校各种形式的跨行政区域招生行为。全面普及背景下的高中教育越来越具有基本公共产品的属性,当地政府作为这一产品的提供方其服务范围是有边界的,即高中教育是当地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产品。民办高中教育是对当地政府高中教育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补充,不能单一运用完全竞争的市场法则进行生源配置。各级政府应严禁高中学校跨行政区域招生,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的要求。
实施“‘县中’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高中教育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的“软腰”,这个“腰”直不起来,教育强国梦就无法实现,高中教育亟待“强筋壮骨”!建议国家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县中’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一是提高“县中”教育的保障水平。完善“县中”教育财政经费分担体制,实施中央、省、县(市区)按比例分担机制。二是全面提升“县中”教育办学条件。制定出台“县中”办学条件标准,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县中”教育的均衡发展。三是实施“县中”振兴人才固本计划。逐步缩小“县中”与城市高中教师待遇差距,建立“县中”优秀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岗在人在津贴在。同时,对“县中”优秀人才实行聘约管理,严禁聘期内流动。四是实施优质高中优秀人才“县中”支教工程。试点启动大中城市优质高中优秀教师支教“县中”行动计划。五是在高等学校招生中给予县及县以下中学的政策倾斜。从高等教育选拔机制着手,提高“县中”人才接受高等教育比例,帮助县中吸纳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将来反哺县中发展。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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