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
2月14日,贵州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省教育厅届时提前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省教育厅届时提前向社会公布。未正式明确开学时间前,严禁各地各校提前开学,严禁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延期开学期间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学生提前到校,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教辅)及集体活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和个别辅导活动。
二、延期开学期间,各中小学要根据各年级日程安排,组织学生通过电视、手机等,收看省教育厅与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免费推出的“阳光校园·空中黔课”,各地各校要帮助学生通过“阳光校园 空中黔课”课本知识学习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相结合,注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注重鼓励学生锻炼身体与广泛阅读,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自我管理能力。
各地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要充分整合资源不得普遍要求教师录播课程。“阳光校园·空中黔课”各年级课程安排如下:按原校历安排高三年级从2月3日起,初三年级从2月10日起,高一、高二年级从2月17日起,义务教育阶段1至8年级从2月24日起。初三、高三年级按课程计划采取专题授课方式,其余年级按2020年春季学期课程计划进行,授课内容依据国家课程标准,不受教材版本限制。
各高等学校要在延期开学期间开展集中思想政治教育,对广大师生结合全国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集中开展创新理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制度自信教育、红色文化教育、国史党史教育、生命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纪律规则教育、爱与感恩教育。各高校要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做好组织工作,科学安排学期课程布局,利用先进的信息和网络技术条件,扎实开展集中思想政治教育,切实让广大师生理论学习有收获,理想信念更坚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讲奉献的新时代有志青年,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
三、在全省统一明确开学时间后,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要制定“一地一策”开学准备方案,要做好分类、分地、分段“错峰开学”,确保每一所学校在正式开学前达到人员摸排和信息掌握、物资保障、应对措施到位。各地各校要提前做好以下开学准备工作:
一是要做好人员摸排。各地各校要切实全面掌握每一名学生动态,主动联系每一名学生,了解每一名学生健康状况及人员接触情况等信息,提醒和强调不得提前返校等要求,切实做好返校师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持续做好留校学生疫情监测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要做好物资准备。各地各校要结合学校师生数量、班级数量、规模,消毒面积,安保、环卫、宿管、校医等防疫人员数量,校门、宿舍、餐厅、厕所等重点区域,测温、消毒次数等综合因素,对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进行合理测算,及早摸清疫情防控物资底数,及早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工作,确保开学时各项疫情防控物资能够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和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三是要做好隔离准备。具备隔离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做好隔离准备,明确防疫工作程序和防控物资使用规范,明确测温、消毒等工作开展的人员、对象、区域、时段、次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学校,要积极主动联系当地疾控部门,争取支持,帮助协调就近相关医院解决。
四是要做好封闭管理。加强校园管理,校园划区划片管理,学生公寓封闭管理,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人、万无一失”。严格管控学校校门,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切实做到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对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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