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为基层督查减负 每年督查点最低减少75%
记者22日从教育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从10月21日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派出督查组赴6省(区)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进行实地督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田祖荫介绍,今年的评价体系在保持一级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将二级指标精简为15个,三级指标精简为25个,相对于2018年的92个三级指标,精减了73%。
“今年主要是增强了针对性。”田祖荫说,督查组在实地督查中也将针对2-4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督办,“聚焦最难、最大、最紧迫问题,发挥‘锥子效应’,以实现‘有限督导、无限威慑’。”同时,教育部今年还优化了评价工作的环节设计,将督查的32个省级单位调整为5年一轮全覆盖,每年实地督查5-8个省级单位,相对于2018年32个省级单位全覆盖,每年督查点最低减少了75%,切实减少基层的迎检负担。
据了解,今年督查的15项评价省级政府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重点指标有: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出台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优化特殊教育资源;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保障教育财政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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