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 田祖荫
2018年是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攻坚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教育脱贫攻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等战略任务,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努力书写均衡发展的“奋进之笔”,推动各地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一、督导机制更加严格规范
在总结前五年工作基础上,坚持“以评促建,注重实效”原则,进一步做好督导评估认定和监测复查工作。
1.严格认定新申报县。全年共安排国家督学和专家528人次,随机检查学校3,476所,其中包括教学点520个、特教学校61所,收到满意度网络调查问卷15.6万份,列举问题清单2,086条,印发对省级政府反馈意见18份,并在教育部网站公布。
2.严格督导评估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材料审核把关、政府努力程度评价、问题整改约谈通报、公众满意度调查等环节,严把督导评估标准,加强过程指导,督促政府履责。
3.严格监测复查已认定县。对2018年以前通过认定的2,379个县进行监测复查,约谈水平滑坡较大的10个省份的23个县和所在市两级政府分管负责人、教育局长,以及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人、督导室主任,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整改通知,督促全面整改。
4.严格对未申请认定县进行过程性监测。通过测算未申请认定县校际间均衡状况,及时掌握尚未申请达标认定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变化情况,进行过程性指导。
2018年,督导评估认定18个省(区、市)的338个县,宁夏、新疆兵团、江西、山西、贵州等5个省(区)整体通过认定。截至目前,全国有2,717个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占全国总县数的92.7%。中西部地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县数占比达到90.5%,有16个省(区、市)整体通过评估认定。
二、均衡发展成效持续向好
通过督导评估,地方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始终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强化保障,全力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
1.政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各地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省级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改善民生和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督导推动”的有效工作机制。
2.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各地加大资金统筹,实施建设项目,着力补齐短板,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据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以来,338个县在义务教育阶段累计投入2,544亿元,新建学校1,598所,改扩建学校近4万所,新增学位368万个,累计建设各类校舍面积5,097万平方米,新建体育运动场馆4,424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13万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194亿元,新增图书2.2亿册,新增计算机163万台。
3.教师资源配置持续优化。各地不断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改革编制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通过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持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据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以来,338个县共新补充教师约22万人(其中音体美科学信息教师约4万人,占比18%);参与交流的校长和教师29万人次。
4.特殊群体权益有力保障。各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力度、提高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水平、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努力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公平受教育权益。采取多种举措,调动多方力量,努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5.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升。各地创新实施多种联盟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全面育人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均衡督导继续稳中求进
督导评估中发现,2018年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的县大部分自然条件艰苦,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教育发展基础薄弱,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认识不足。部分地方政府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机制仍不健全。二是教育规划不科学。不少地方学校布局不合理,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问题依然存在,“城镇挤”现象仍然突出。三是投入不足。中西部地区学校标准化建设普遍存在短板,“农村弱”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落实不到位。编制不足、结构不合理、交流和培训力度不够等问题较为明显。五是管理理念落后、能力不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内涵发展水平依然不高。
2019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督政不忘政治,督学不忘学习,督法不忘方法,督事不忘求是”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继续加强国家认定工作,强化过程进度和发展成果督导,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一是加强督政。持续推动地方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在发展规划、财政投入、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加强控辍保学力度,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优化学校布局,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严格控制重点校、大校额、大班额,不断适应新的入学变化和需求。二是精准扶持。持续推动各地向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建立监测长效机制,补齐短板,抬高底部,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都达到“20条底线”要求。三是加强师资。推动各地优化师资合理配置,创新编制管理,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确保“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在全社会重振师道尊严。四是注重育人。推动各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体系,加强学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克服“五唯”的功利化评价倾向,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比例达到95%。单从数量上看,现在的占比已过九成,距离国家规划目标已经不远。但从工作任务上看,未通过认定县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教育基础十分薄弱,面临更多困难;近期通过认定县仍有薄弱环节,巩固提高任务较重。未来两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两手抓策略,一手抓未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地区的攻坚工作,一手抓优质均衡的启动及推进工作,稳扎稳打,和地方各级政府一起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更有质量迈进,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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