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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用好教育经费 把钱用在刀刃上
2018-09-20
中国教育报

  统筹用好教育经费 把钱用在刀刃上

  ——教育厅长谈《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

  加快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工作格局

  广东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景李虎

  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教育支出成为各级财政的第一大支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总投入的比重从2007年的61.6%提高到2017年的74.5%。广东积极主动把握好新时代教育经费调结构、提效益的历史机遇,结合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以构建“大财政大预算”工作格局为目标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抓紧研究制定广东省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好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等工作,为广东教育改革发展做好财力保障支撑。

  一、优先保障,增强教育经费统筹能力

  统筹落实省、市、县财政“两个只增不减”的支出责任。2018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支出(含省本级支出和转移支付)比上年预算增长17.1%。

  统筹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完善城乡一体、重在农村、经费可携带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年大幅度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统筹强化预算管理作用。推进以中小学校为单位编制全面完整的年度预算,建立起“一校一本预算”的管理体制。规范学校预算编制,将学校全部收支列入预算,不在预算外保留收支项目,不留硬缺口。

  二、精准投入,优化教育财政资源配置

  明确优化教育财政资源配置“四个分清”原则。一是分清该不该做,在教育领域把握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二是分清该由谁来做,积极推进划清教育领域省与市县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三是分清什么时候做,坚持久久为功,把握好教育发展节奏。四是分清应该怎么做,重点抓好教育项目库建设,凡是未入项目库、不具备当年支出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年度预算编制。

  此外,突出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保障教师队伍“软实力”建设。

  三、深化改革,推进教育财政“放管服”

  全面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一是进一步整合压减专项资金。进一步梳理核准教育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将按照因素法分配、补助到个人的资金与专项资金区别管理,统筹整合设置大专项,压减具体使用方向的数量,将使用方向类似的资金整合打包下达,相对集中安排,形成工作统筹的合力,优先保障中央和省部署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专项资金分配以因素法为原则、项目审批为例外。三是做全做实任务清单。以完成中央和省规定任务、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总目标,结合财政部门审定的绩效目标制定任务清单,并与专项资金同步下达。

  扩大市县和学校理财自主权。一是转变主管部门管理职能。教育主管部门资金管理重心从过去过多具体组织申报、审批项目,转变为按因素法合理分配资金、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加强对用款单位的政策指导服务和管理监督。二是扩大市县学校理财自主权。允许市县和学校在预算控制额度内,根据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上级部门的考核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实际安排具体项目,不受以往年度固化项目或基数限制。三是压实市县和学校项目库建设责任,建立“项目等资金、资金下达即实施”的机制。

  在教育经费管理提质增效上做文章

  贵州省教育厅厅长 邹联克

  贵州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贵州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最长远的民生计,作为反贫困的治本策。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贵州将在教育经费管理提质增效上做足文章,继续探索穷省办大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图强之路。

  一、聚焦脱贫,理性把握贵州教育经费投入管理发展形势

  “十二五”以来,贵州聚焦教育脱贫攻坚。2017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5%,较2010年提高30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0%,较2010年提高13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7%,较2010年提高32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4%,较2010年提高14个百分点。在贵州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的进程中,持续较快增长的教育投入,为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十二五”以来,全省教育投入累计超过5000亿元。2016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1033.53亿元,较全国平均增长水平高3.83个百分点,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总投入的86.2%。2017年初步统计分析,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超过1200亿元。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成绩的背后,是贵州教育事业纵向发展快、横向对比差距仍然大、基础仍然薄弱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教育经费管理也面临不少挑战。

  二、创新突破,着力贵州教育经费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上下功夫。要建立完善项目资金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目前,贵州财政、教育部门对省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项目录管理,采取专家集中论证方式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施预算执行月通报机制、结转结余资金任务清单机制、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机制对预算执行进行督办。

  二是在统计应用、专项督查上下功夫。近期,贵州省教育厅联合贵州财经大学共同撰写的“十二五”教育经费统计分析综合报告正式印发。今后,贵州还将坚持常态化统计综合分析。同时,按照贵州省“五步工作法”,在抓好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督查督办、追责问责方法,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审计监督、教育督导、专项督办等,督促各地落实教育投入法定责任,推广经验举措、剖析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整改。

  三是在培育智库、专业培训上下功夫。完善全省教育经费监管专家库,升级打造教育财务管理培训项目库。2017年7月,积极争取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班试点项目在贵州举办。今年,又制定实施了《全省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培训计划(2018—2020年)》,建立相关专家库和课程资源库,为推广各级各类教育财务管理培训探索经验、提供范例。

  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教育健康发展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 葛道凯

  江苏是教育大省,无论是教育经费总投入还是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都排在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广东。2017年全省地方教育总投入2596.06亿元,比上年增长8.08%。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094.36亿元,比上年增长8.89%;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总投入的比例为80.67%。当前,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教育经费“调结构提效益”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提升新时代江苏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一、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提升

  一是强化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和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等。

  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7年,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使乡镇学校经费投入增幅总体高于城区学校经费投入增幅。

  三是提升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高中阶段经费保障机制,落实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所需经费,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重点支持示范性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

  四是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2010年,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优化高校支出结构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意见》,并建立绩效评价机制。2017年省属高校内涵建设经费支出占比达31.88%。

  五是加大师资队伍建设投入。省级财政每年安排4亿元,用于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

  六是建立健全各类教育扶困助学机制。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各级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建立。

  二、以《意见》为指导,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一是尽快出台实施方案。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江苏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坚持以“优先保障、加大投入”为根本,以“优化结构、提高绩效”为重点,积极做好实施政策的出台。

  二是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以提高服务和保障教育现代化建设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优先投入、稳定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苏南地区不低于10000元、苏中地区不低于8000元、苏北地区不低于7000元,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公用经费达到当地普通高中的1.5倍。改革完善省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进一步健全高校基本支出体系,持续增加高校保基本、保运转的经常性经费投入,改革项目财政拨款体系,增加以加强高校内涵建设为重点的发展性经费。

  三是进一步加强经费监管。全面推行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确保教育经费规范使用、发挥效益。深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考评。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教师待遇

  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邓云锋

  山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教育经费使用方向,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发放,通过提高教师岗位比例、完善绩效分配等政策杠杆,提升教师待遇保障整体水平。

  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山东2014年、2016年落实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提高10%的倾斜政策。加大省级财政保障力度,教师工资全部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对财政困难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解决。提出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搞活绩效工资分配。为解决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分配占比少,学校可操作空间窄,教师“多劳多得、优教优酬”有所弱化的问题,山东采取了多项举措,一是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取消绩效工资中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让学校统筹分配。二是体现奖优罚劣。山东明确提出在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小班额学校、寄宿制学校、承办民族班学校、考核优秀学校等单位,可适当上浮绩效工资水平。三是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规定,目前10多个市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300元至1000元。

  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山东有14.78万中小学教师在为乡村教育默默奉献,山东实施“二贴、二房、一体检、一荣誉、一特岗”等惠师政策。“二贴”即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交通补助。“二房”即通过优惠政策支持乡村教师城里能买一套商品房,学校能有一套周转宿舍。截至目前,全省已新建、改扩建周转宿舍2.94万套。“一体检”即每年保障一次有质量的体检。“一荣誉”就是为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一特岗”是以农村学区为单位设立特级教师岗位,县域内教师均可竞聘,实行任期制,目前已聘任824个。

  用好职称政策杠杆。2016年山东分别提高中小学教师中级、高级岗位设置比例5—7个百分点,全省可增设中高级岗位8.48万个,有效缓解了教师职称晋升难,特别是农村教师职称待遇低难题。在此基础上,山东又提出3项措施。一是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中小学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二是在乡村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三是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健全校长收入分配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目前山东17个市全面完成校长职级认定,各县(市、区)职级薪酬已发放到位或已列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共有1.07万所中小学校和1.83万名校长(含副校长、党组织书记、中层管理人员等)纳入中小学校长职级改革范围,1.14万名校长(含副校长)实行职级管理,初步建立以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

  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吴俊清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出台后,山西决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特别是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切实提高教育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发展。

  一、建立完善教育投入增长的新机制

  按照“一个不低于,两个确保”的要求,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017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收入856.29亿元,总支出864.08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32.69%和36.67%。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要求,山西各级政府积极落实教育支出责任,保持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财政性教育经费居主导地位。2017年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到教育经费总支出的82.48%,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支出621.1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为16.53%。今年,山西将出台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标准,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投入,构建起完善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制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二、落实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的新举措

  一是优先保障教育基本公共支出。二是着力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增加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实施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三是不断提高教师队伍保障水平。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实施“八项计划”,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同时每年新增2亿元,将现行师范专业生均基本支出拨款标准提升到全省平均水平的1.3倍。启动招聘省“特岗教师”,每年招聘1000人。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健全完善了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联动机制,要求各地制定机关绩效考核奖励方案要同步考虑中小学教师,同时按照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安排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四是全力支持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聚焦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和教育扶贫支持力度。五是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目前,山西已基本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2017年,省政府设立个人教育扶贫基金,以6000万元政府资金为引导,启动社会募集捐款工作,对10个深度贫困县的建档立卡学生再给予定额资助,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迈出新步伐。下一步资助工作中山西将努力实现“三个精准”,做到“六个规范”,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成长成才。

  以经费巨量投入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澜涛

  四川是人口大省,也是教育大省。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教育经费的巨量投入和持续增加,推动教育的全面普及和质量的快速提升。教育经费投入呈现出4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坚持依法投入。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生均财政拨款或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在即将印发的《四川省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作为财政教育投入预期性指标,地方财政教育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刚性的政策要求保障了强力的教育投入。2017年,全省教育经费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到2102亿元。四川靠全国第7位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全国第6位的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支撑了全国第五大教育规模。

  二是坚持保障基本。大力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专项、义务教育“全面改薄”、中职基础能力建设、民族地区十年行动计划、“大小凉山教育提升计划”等项目,全省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三是坚持集中攻坚。启动化解大班额三年攻坚计划,统筹安排资金18亿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与2016年相比共减少1.2万个。2017年,首次通过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3亿元,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00多所,增加学位破解“入园难”问题。2015年启动实施民族地区“一村一幼”计划,开办村级幼教点4812个,招收幼儿19.7万人,实现深度贫困地区行政村全覆盖。

  四是坚持效益优先。先后出台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发展的激励奖补政策文件,创新激励奖补机制,调动地方政府发展教育事业的积极性。2017年,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支出为1397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407亿元,占比为29.13%;市、县投入990亿元,占比超过70%。今年,制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将省属本科高校财政拨款分为基础拨款和绩效拨款两部分,基础拨款以学生规模为基数,4年保持相对稳定。

  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坚持优先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发力,坚持效益优先,将有限的教育经费花在刀刃上,努力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基本路径和重要举措。四川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确保投入优先。二要进一步突出效益优先。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三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教育基本民生,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农村教育,继续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教师培养培训的投入,优先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水平。四要进一步鼓励社会投入。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各地扩大社会投入,努力提高社会投入占教育经费总投入比例。

  发挥财政撬动效应 办好民办教育

  浙江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郭华巍

  浙江是民营经济强省,也是民办教育大省。作为全国唯一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浙江对民办教育一贯高度重视并多措并举支持其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底,浙江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占比为47%(其中学前教育73%、义务教育8%、高中教育29%、高等教育32%);26%的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23%的专任教师在民办学校从教;全省民办教育总投入达339.54亿元,占全省教育总投入的16%。这些民办教育主体为浙江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浙江注重发挥财务政策的综合撬动效应,着力构建财务管理四大体系。

  一、设定科学的财务目标体系。

  一是坚持分类支持导向。二是坚持多元投入导向。三是坚持合理分担导向。

  二、制定管用的财务支持体系。

  一是以经费标准化为落脚点,健全公共财政民办教育体系。制定了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为手段的民办教育分类、差异化的公共财政扶持体系。二是以财政捐赠配比为结合点,拓宽民办教育的筹资渠道。为鼓励高校着眼外部向社会争取资源,省级财政设立配比资金政策,对省属高校接受的捐赠收入实行奖励性补助,自2013年以来累计接受社会力量捐赠资金24.03亿元,累计安排捐赠配比资金6亿元。三是以收费定价机制改革为突破点,完善民办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自2014年以来,浙江明确民办高校可自主选择本校当年专业总数50%以内的专业,在规定基准价基础上,在50%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制定具体学费标准。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中小学收费政策由各级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确定;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实施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兼顾了一般和专项性转移支付的特点,实现了从“四菜一汤”式的专项转移支付(专款专用)到“自助餐”式(定范围方向、不定具体项目)的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的转变。二是推行绩效因素分配改革。自2012年起省级财政设立支持市县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资金规模按“两个15%”安排(即按经第三方审计确认的年度市县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数的15%和上年市县财政对民办学校补助数的15%),根据市县财政投入、民办学校产出、管理和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通过“因素分配、财权下放、自主统筹”的方式,由市县政府自主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各类民办教育发展。2018年省财政安排4.2亿元左右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四、完善有力的财务监管体系。

  近年来,浙江主动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通过以加强经费监管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管理监督机制。2017年省政府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全方位开展了系统性制度设计,同时制定了7项配套政策,为支持民办教育打好政策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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