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意见》对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指出,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政府责任。
近年来,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一直占GDP的4%以上,但一些地方在使用新增教育投入时,并没有把钱都用到刀刃上,导致义务教育教师待遇问题直到目前为止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发展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是地方政府的首要责任,与之对应,就应该首先办好义务教育。但是,分析各地的教育经费支出,对非义务的高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重视程度其实高于义务教育。之所以如此,是高中教育可以直接出高考政绩。一些地方政府把大笔经费投向少数高中,打造超级中学,这其实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背道而驰;还有一些中西部省份,在引进人才建设高等学校时“不缺钱”,动辄百万年薪抢人才,但谈到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时却缺钱。
地方政府当然也要投入建设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但是,按照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的优先级,必须首先办好义务教育,不办好义务教育,却重点发展非义务教育,是政府责任的错位。尤其是对于高等教育的重点投入,会挤占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同时并不利于高等教育的开放办学、多元办学。高等学校更应该依靠社会资金举办,而不是依赖财政拨款,这可增强高等学校的财政独立性,也让政府有更多财力投向基础教育。
近年来,我国一直有延长义务教育的呼声,包括向上延长把三年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以及向下延长把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是,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都没有保障好,包括义务教育教师的待遇并没有依法得到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多办学质量较低,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不均衡,在九年义务教育都没有办好,要啃下降低农村义务教育辍学率以及缓解城市择校热硬骨头的情况下,去发展12年或者15年免费教育,平心而论,即便实现,也是低质量的免费教育,作秀成分更大。这次颁布的《意见》指出,要及时调整超越发展阶段、违背教育规律、不可持续的政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只有正视我国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才能把教育经费用到最该用的地方,踏踏实实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而具体到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我国各地还存在重硬件建设投入,轻教师建设投入的问题。有的地方建豪华校园,为学校配备先进的现代化智慧教室,可教师由于待遇得不到保障而人心思走,也没有使用所谓先进教学设备的积极性。在乡村地区,政府花大笔经费建漂亮的校舍,可有的乡村学校建好后,学生已经全部流失,成为“空壳学校”,导致大量投入被浪费。《意见》也注意到这些问题,明确学校建设要合理布局,防止出现“空壳学校”。
进一步优化结构,花好每一分钱,把教育经费用到最关键处,除了要求各地明确自身最重要的责任、转变教育投入理念之外,还必须完善教育经费拨款与使用的决策与监督机制,各地(学区)有必要成立地方(学区)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制定拨款预算,并监督落实。像我国乡村学校经费拨款,按《意见》规定,要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要保障对村小、教学点的投入,保障乡村教师的待遇,必须由村民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共同参与决策。对于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来说,要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也必须建立决策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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