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充教育资源总量,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赣州市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近三年全市将新(改、扩)建各类学校241所。
据悉,《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实施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幅扩充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确保到2018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基本实现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年行动计划》强调,要明确建设主体,由县(市、区)政府对学校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实施“交钥匙”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教育设施并交付用于举办公办学校。要筹措资金,县(市、区)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年初县级财政预算优先支持《三年行动计划》。要落实用地,各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县(市、区)政府要主动协调,确保项目实行“净地”交付使用,保障“三通一平”到位,满足施工条件。要减免税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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