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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7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通报
2018-03-20
教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近期,我部就各地大力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一)补助覆盖范围

  2017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首次实现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全覆盖。725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共有乡村学校8.47万所、乡村教师131.92万人,其中享受补助学校8.25万所、乡村教师127.18万人,乡村学校和教师的补助覆盖率分别为97.37%和96.41%。多数省份积极扩大政策覆盖面,其中,广西、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和宁夏等6省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惠及所有乡村教师。

  (二)资金投入

  2017年,各地共投入补助资金49.20亿元,比2016年增加4.92亿元,增幅11.12%。云南、甘肃、贵州、湖南和河南分别投入8.46亿元、4.95亿元、4.90亿元、4.40亿元和3.38亿元,五省投入资金总额占各省投入资金总量的53.01%。云南、陕西、安徽、新疆兵团和内蒙古增幅较大,分别比2016年增加了4.92亿元、1.90亿元、0.27亿元、0.16亿元和0.10亿元。

  (三)补助标准

  2017年,各地人均月补助标准为322元,比2016年增加38元,增幅13.38%,其中,人均月补助标准为400元以上的占27.27%,200—400元的占68.18%。新疆兵团、宁夏、云南、四川、陕西和青海人均月补助标准较高,分别为568元、555元、523元、452元、412元和406元;陕西、云南、内蒙古、贵州和宁夏增幅较大,分别比上一年增加了264元、164元、85元、53元和48元。

  (四)其他地区实施情况

  在中央奖补政策的示范引领下,除22个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省份外,北京、上海、浙江和广东四省(市)以及天津、辽宁、福建的部分地区也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7年,上述7省市有240个县(市、区)1.77万所学校的67.3万名乡村教师享受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总投入达61.88亿元,人均月补助标准为766元。

  二、主要问题  

  (一) 经费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经分析,部分省份经费投入主要依赖中央奖补,省级财政支持不足,统筹不够。一些财力较差的县市筹集经费的能力有限,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 补助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实施县的补助标准相对较低,个别省份人均月补助标准不足200元,难以起到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去乡村学校任教的激励作用。此外,除补助标准较低外,还有一些地方在制订补助标准时,未充分考虑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差别化不明显,对教师的激励作用不足。

  (三)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分省份对实施进展报送工作重视不够,有8个省份未按时报送年度实施情况及工作计划等材料;4个省份在多次催促的情况下,依然未能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影响了整体工作的进展;3个省份未按要求提交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报告;个别省份对各县市报送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错报、漏报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中央要求,提升乡村教师待遇

  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举措,加大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长效机制,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

  (二)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各地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奖补政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努力提高标准。要加强省级统筹,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要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有差别的补助政策,推动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省份,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政策覆盖面,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任教,为美丽乡村建设做贡献。

  (三) 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审核把关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分级负责,逐层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要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公示补助实施情况,当地教育部门网站要对教师申领情况进行公示。同时,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报送工作,严格审核把关。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数据,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各地要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宣传政策,展示实施成效,让更多教师了解政策,让更多人关注乡村教育、关心乡村教师,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17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表

序号 省份 实施县数 (个) 乡村学校(所) 乡村教师(万人) 支出资金
学校总数 覆盖校数 所占比例 教师总数 覆盖教师数 所占比例 人均 补助(元/月/人) 资金总额(万元)
总计 725 84749 82516 97.37% 131.92 127.18 96.41% 322 492042
1 新疆兵团 36 50 50 100% 0.6 0.6 100.00% 569 4099
2 宁夏 7 1186 1107 93% 1.26 1.17 92.86% 555 7791
3 云南 85 10754 9647 90% 16.13 13.47 83.51% 523 84559
4 四川 61 4962 4863 98% 5.68 5.61 98.77% 451 30394
5 陕西 43 3129 3128 100% 5.77 5.77 100.00% 411 28477
6 青海 39 1451 1445 100% 1.83 1.83 100.00% 405 8885
7 湖南 37 6245 6112 98% 9.76 9.2 94% 399 44040
8 吉林 3 245 245 100% 0.79 0.79 100.00% 359 3406
9 湖北 26 3335 3323 100% 5.89 5.72 97.11% 351 24062
10 山西 21 1333 1333 100% 2.46 2.46 100.00% 315 9300
11 甘肃 58 11222 11141 99% 13.52 13.35 98.74% 309 49484
12 江西 17 3690 3661 99% 5.09 5.08 99.80% 307 18695
13 重庆 12 1929 1929 100% 4.44 4.44 100.00% 303 16167
14 西藏 74 1122 1122 100% 1.72 1.72 100.00% 303 6249
15 河北 22 2902 2890 100% 4.14 4.14 100.00% 299 14834
16 内蒙古 8 188 188 100% 0.95 0.95 100.00% 287 3273
17 广西 29 4822 4809 100% 4.82 4.78 99.17% 268 15382
18 贵州 65 9757 9584 98% 18.12 17.61 97.19% 232 48972
19 河南 26 8819 8515 97% 12.17 12.17 100.00% 231 33786
20 安徽 12 3579 3440 96% 5.62 5.24 93.24% 223 14031
21 黑龙江 11 627 583 93% 1.92 1.85 96.35% 217 4814
22 新疆 33 3402 3401 100% 9.24 9.23 99.89% 193 21342

  注1:实施县包括689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6个团场。

  注2:本表“人均补助”项按“资金总额÷教师数÷12”计算,与各省实际人均补助额存在一定差距。

  2.2017年非连片特困地区省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表

  数据截至2017年12月底

序号 省份 实施县数(个) 覆盖校数(所) 覆盖教师数(万人) 人均补助(元/月/人) 资金总额(万元)
总计 240 17733 67.30 766 618772
1 北京 12 771 3.37 2586 104462
2 广东 71 9536 33.32 912 364627
3 浙江 83 3916 18.50 485 107627
4 天津 3 361 1.13 314 4267
5 福建 57 2610 8.22 293 28893
6 上海 9 455 2.63 277 8738
7 辽宁 5 84 0.13 99 158

  注1:本表“人均补助”项按“资金总额÷教师数÷12”计算,与各省实际人均补助额存在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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