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学校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各所学校要增设专职安全副校长,学校周边的歌舞、游戏等娱乐场所和网吧等将被依法取缔。
《意见》明确,我省将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全员教育和管理责任。
各类以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校外活动场所、培训机构和课外班等,由属地政府和审批机构承担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举办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违法设立或者达不到安全保障条件的依法取缔。同时,《意见》要求,我省的学校要设立专职安全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培养一批安全教育教学的专家、名师。
《意见》要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市场和营业场所的整治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学校周边200米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取缔学校周边的歌舞、游戏等娱乐场所和营业性上网服务场所,查处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行为。
《意见》还提出,各地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校园安全保卫服务交由专业保安服务公司提供,安保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在交通安全方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或者幼儿车辆的打击力度。
同时,教育部门要健全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权利的保护制度,对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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