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与教育部近日签署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备忘录。4月1日,教育部门正式公布了天津对未来义务教育发展做出七个方面的承诺,明确了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年全市16个区县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5年内基本解决择校问题。
据介绍,2012年底,天津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市政府规定的现代化办学标准,完成天津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天津市16个区县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底,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学校特色基本形成。目前全天津市城乡有659所学校通过了现代化标准达标验收,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52%以上,为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奠定了基础。年内预计将有400余所学校达标,明年将全面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工作。在此基础上,天津市将制定并实施2013-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提升工程。
为提升农村教育这块“短板”,今年天津市正式启动“流动教师公寓项目”,在“老五县”距离城镇20公里以上的农村学校,投资建设76套流动教师公寓,覆盖211所学校,惠及600余名教师,切实让城镇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根据备忘录相关内容,未来天津市还将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困难区县的扶持力度。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现代化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区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符合教育现代化要求的义务教育学业水平监测机制,减轻学生负担,全面落实将50%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积极探索解决中心城区“小升初”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力争在“十二五”末基本解决择校问题。(记者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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