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招分招结合,分招比例略扩按照《方案》规定,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按地区切块、统招和分招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实行分招的学校包括:包一中、包九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六中、包钢五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四中、萨二中、固阳一中、高新二中等14所学校。相比去年,增加了高新二中。自治区优质高中包头蒙中所有招生计划面向全市统招。属(驻)地内统招和分招比例为:包一中、包九中、包钢一中、包六中、包钢五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四中等8所学校正式生招生计划的89%面向属(驻)地内招生,其中29%为统招,60%为分招;包三十三中、包头回中、包二中、萨二中、固阳一中、高新二中等6所学校正式生招生计划的90%面向属(驻)地内招生,其中30%为统招,60%为分招。在去年的基础上,分招比例略有增加。包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刘小荣介绍,今年属(驻)地内统招和分招比例,统招缩减10%,扩大了10%的分招比例,目的还是为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分招资格认定以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为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毕业生学籍审查,2015—2016年中考,凡在本市某一所初中学校学籍满两年且实际连续就读满两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分招政策。从2017年起(即2014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参加中考),只有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学生才能享受当地分招政策:1.当年按照各旗县区小升初招生办法升入当地各初中学校的;2.在本市某一所初中学校学籍满三年且实际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因父母正常工作调动、驻包部队、引进高级人才等其子女随父母由外地转来包头就读的,户口在本市、在属地内某一所初中学校学籍满两年且实际连续就读满两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有关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学校、旗县区教育局审查,报市教育局认定后方可享受当地分招。需要注意的是,以户籍报名的社会考生只参与统招,不参与分招。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分离的,一律不享受分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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