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内教发[2008]17号)和内教发[2009]24号文件、内教基字[201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包头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为指导,本着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的原则,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原则。
(四)坚持普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中招委员会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
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初等义务教育教学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并落实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政策,组织和指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普职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3月20日8:30—4月5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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