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教育大会精神,实现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收官,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着力改进教育治理能力,切实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教育保障机制,推动形成更加均衡、更加协调、更加优质、更加开放的教育发展格局,为建设教育强市,办全区一流、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目标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教育系统特色,聚焦重大教育改革任务,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工作措施: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机关及直属单位县级干部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围绕教育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一次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培训。运用好“七个学习”路径和“包头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宣传活动载体,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进头脑。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
2.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
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以“六双机制”“1221”工作法为抓手,推动各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教育教学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认真落实主题教育制度化各项要求,继续选树培育并充分发挥“鹿城教坛先锋”“双带头人”作用,努力形成辐射带动、比学赶帮氛围。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党建规范化水平。抓好机关离退休支部建设,更好地为直属单位离休干部和机关退休人员服务。
3.努力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
目标任务: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加强干部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
工作措施:建立优秀干部发现机制,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分级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干部培养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包头市教育局干部挂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包头市教育局调训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干部调训、互派挂职,加强干部实践锻炼。坚持促进干部队伍年轻化和保持整体稳定相结合,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优化干部管理模式,注重发挥监督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强化干部日常考核。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4.加强意识形态管控
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安全稳定。
工作措施: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中小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排查民族学校校园文化,规范落实宣传标语、标识,完善舆情管控应急处置机制;严格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大讲堂、论坛内容审查;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在校园的渗透;打击非法出版物,加强对外籍教师管理和国外原版教材审核把关,确保教育系统政治导向正确和意识形态安全。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健全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共享、经验分享机制。
5.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目标任务:坚持真管真爱、常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持续优化教育生态。
工作措施:压实各级学校党组织主体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聚焦教育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的实施方案》,持续整治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作风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实施办法以及我市实施细则,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为基层减负成果。指导直属单位完成巡察验收反馈整改任务,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6.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全市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提高控辍保学水平,确保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学生无辍学失学,落实资助政策。全力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持续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作。
工作措施: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运用控辍保学管理动态数据库,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导,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继续开展“农校对接”,助推脱贫攻坚。精准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做好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确保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继续按学期核准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及时更新资助台账,实现动态管理,做到不漏一人、不差一项。督促各旗县区学生资助部门和教育系统驻村扶贫干部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坚决落实上级学生资助政策,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予以资助。认真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作,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7.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目标任务: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相结合的育人模式。
工作措施:制定实施《包头市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工作指导意见》和《包头市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指导意见》,构建德育课程落实机制。落实《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健全学生评价机制。积极开展党、团及少先队组织活动和主题教育、仪式教育、实践教育等活动。开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成“包头中小学德育精品课程资源库”。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入研究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措施。推动中职学校深入贯彻《关于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体现到教育教学中,融入课程设置、校园活动中。落实家庭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8.扎实做好体育美育卫生工作
目标任务:推动幼儿、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为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奠定基础。构建完善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校内外、课内外相结合的美育推进机制,打造学校美育文化品牌。
工作措施:举办美育教师教学技能展示和基本功大赛、各项中小学生体育艺术活动,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各类体育艺术竞赛活动。按照国家、自治区标准落实“4321”体育课程标准。完成全市音体美教师和卫生保健医培训。制定实施《包头市义务教育体育课程规范》和《包头市义务教育美育课程规范》,进一步规范课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幼儿、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完善考试评价办法,适时提高体育科目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分值。落实《包头市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逐步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抓好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广泛开展各项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加强劳动教育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劳动教育体系,拓展劳动教育路径,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
工作措施:制定实施《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分学段设置劳动教育目标和劳动教育内容,将劳动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制定实施《包头市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规范》,发挥包头市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和各地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或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劳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创建城乡“劳动共同体”、学农实践基地、工业生产实践基地、商业服务业实践基地。
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10.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升级
目标任务:加快公办园建设,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高保教质量。全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达到90%以上,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工作措施:鼓励多种形式多种体制办园,推广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办学模式,支持规范微小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幼儿中心)发展,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确保幼儿园普惠率达到90%以上。全面落实《包头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年内新建公办幼儿园8所,确保公办幼儿园幼儿数占全市幼儿总数比例达到50%以上。合理规划蒙语授课幼儿园(班)布局,充分满足蒙古语授课幼儿入园需求。制定《包头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常态化开展无证幼儿园治理。举办学前教育现场会。
11.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目标任务: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2%以内。2020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控制在4%以内)。加强农牧区学校建设。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基本均衡成果,推动各旗县区深入实施优质均衡。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农村牧区学校校舍建设、设施设备和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排查,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加强残疾儿童“一人一案”工作机制,做好送教上门服务,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权利。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共建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联盟制办学体制改革,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突出问题。
12.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目标任务:适应新高考改革,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普及攻坚的基础上,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优质高中在校生比例达到75%以上,优质多样化教育资源更加充足,高考质量及各项指标继续保持自治区领先地位。
工作措施:适应新高考改革,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计划,更新一批仪器设备,满足分层选课走班功能用房、实验教学需要。做好城乡学校结对共建工作,扶持城区自治区示范优质高中与农牧区高中学校结对共建“项目班”。研究应对新高考改革,加快推动面向全体学生、部分学生和个体学生的三级分层教学的落实机制。深化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市本级对普通高中学校的统筹能力。强化自治区示范性和优质普通高中引领能力,扩大优质高中在校生规模,支持薄弱高中特色发展,积极推动自治区级优质特色示范高中创建。
13.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目标任务:普职比例稳定在6:4左右,全市参与集团化办学职业院校比例达到70%以上,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试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
工作措施:深化普职融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行“综合高中”实验班,努力提高高中教育阶段职普比,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互相融通。促进校企“双元”育人,推广1+X证书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和“双元”育人模式,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自治区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筹备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大会。制定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积极引进优质院校,进一步理顺职教园区运行体制。推动中职学校开设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课程,积极开展联合办学、就业培训等。
14.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
目标任务:深化改革,切实强化政策扶持,在结构优化、优质均衡上求突破,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全市的民族教育学前到高中的蒙古语授课完备的教育体系,全面提升蒙语授课学校办学质量和理科教学水平。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加强民族学校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功能,提升民族教育保障水平。加强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依托蒙古语授课学科教研基地,加强全市蒙古语授课教研工作力度,抓实民族学校蒙古语文(乙)教学改革和理科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全面提高我市民族学校办学质量。继续拓宽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渠道,支持包头蒙中与蒙古国国立大学的实质性交流,不断形成常态化、可持续、多纬度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机制。
15.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目标任务:按照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原则,规范审批程序,加快制度建设进程,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
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建章立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分类制定包头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性制度;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针对培训课程、内容、班次、进度、收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召开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会,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将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民办学校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扩大社会对民办学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6.提高依法治教能力
目标任务:完善教育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法治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治理能力。
工作措施:完善立德树人制度体系,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承接、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减少行政许可、审批、核准的程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中小学法治教师培训。加强法治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包头市法治教育工作者专题培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持续深化教育改革
17.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目标任务:以课程改革为突破口,回归教学基本,强化课程建设,聚焦课堂改革,抓实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工作措施:多措并举,坚决克服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义务教育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推行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通过提高课堂效率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实施《包头市普通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和《包头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全面推行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应用“教学评”一致性有效教学技术,实施单元整体教学设计,推进新时代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完善市、区(旗、县)、校三级教研体系,理顺高中教育以市级统筹指导为主,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教育由区(旗、县)管理的教研管理体制。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市级教研部门配齐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学科专职教研员,县级教研部门配齐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段学科专职教研员。
18.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目标任务: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工作措施: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网上电脑派位阳光招生和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政策。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电脑派位、单校和多校划片招生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建立学位资源预警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预警信息。坚持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的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方式,探索基于学生潜质和特长发展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政策。
19.推进教育评价体制改革
目标任务:完善督导评价体制机制,健全对地区、对学校、对教师、对学生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关键环节评估监测。
工作措施: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接受自治区对盟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提高督导专业水平。积极开展各类教育专项督导。制定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结果直接与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工资、荣誉评定等挂钩,形成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开展高中教师教学能力等级评估认定工作,建立基于教学能力素养等级的激励机制。落实《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健全学生评价机制,发挥好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继续实施学前教育类级评估。推动落实《包头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等级评估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组织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专项督导工作,指导各旗县区完成2020年四、八年级科学、品德学科质量监测工作,深入推动实验区、实验校监测结果运用工作。组织实施《包头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用好增值评价结果,全面系统评价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探索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制机制。
20.扩大教育对外交流
目标任务: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做好包头学校与国内外知名学校的交流合作工作,进一步推动包头教育开放发展。
工作措施:规范示范性高中校国际课程项目班的管理行为,加大对国际课程项目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教学、教材、收费等方面的审查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做好我市外籍学生管理工作。对全市学校及培训机构外籍教师聘用及管理情况开展调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继续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支持鼓励中小学校与境外学校结对交流,参与和构建具有符合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积极与市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对接,配合自治区加快成立呼包鄂职业教育联盟,推进三地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
21.深化教师管理改革
目标任务:推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鼓励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
工作措施:一是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扎实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建立编制和人社部门备案监督、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学校自主招聘相结合的教师招聘机制,解决教师短缺问题。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加大县域内城镇与乡村教师定期轮岗力度,建立学区(乡镇)内教师走教制度。进一步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探索实施“银龄讲学计划”。二是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开展高中教师教学能力等级评估认定工作,建立基于教学能力素养等级的激励机制。完善“校本抓全员、旗县抓骨干、市级抓名优”的教师培训机制。认定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市级示范学科基地。发挥“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示范引领作用,造就一批“教育家”型领军人才。三是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包头市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落实师德承诺制度,实行违反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把提升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增强教师职业精神,克服职业倦怠。依托信息技术建立教师诚信档案,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发挥教师榜样示范作用。
22.提升校长实施素质教育能力
目标任务: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包头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考评任职资格证认定细则(试行)》《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任期和任期目标考核指导意见》,启动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实行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校长的准入机制。二是制定《中小学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发放方案》,完善以办学质量为主要依据的绩效奖励政策。三是建立健全问责、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23.加强教师发展保障
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工作措施: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教育领军人才特殊资助制度》,完善特级教师、“卓越教师”“领航校长”“学科带头人”等教育拔尖人才优待政策,提高待遇标准。把落实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政策落实纳入对旗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内容。出台《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的指导意见》,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工作负担,让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举办庆祝第三十六个教师节表彰活动,加大教师表彰力度,积极推选行业标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健全完善教育保障机制
24.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目标任务:落实《包头市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教育经费使用要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原则,发挥财政教育经费在推动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引导作用。加大对各地区落实教育经费情况检查力度,实现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经费通报制度,确保各项经费有效使用。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如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根据《包头市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各旗县区按标准落实教师培训经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教研经费等教育专项经费。使用好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扶持校企合作项目、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重点专业建设。教育经费重点保障困难地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多投向教师、学生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内涵建设。加强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和教育内部审计监督。建立经费落实通报制度,年内对直属单位各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对直属单位第二轮内部审计,接受市审计部门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2019年经费审计。
25.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目标任务:以新时代教育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将2020年确定为“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年”,实现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信息化学习应用覆盖全体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
工作措施:制定《包头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包头市中小学信息化配备标准》,加快全市数字校园建设,不断完善包头教育云平台。加强“三个课堂”模式应用,继续推进“同频互动课堂”建设与应用,持续办好“名师视界”直播课堂,开设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完善教育管理平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高中生职业生涯规划评价系统、职业教育学科考试测评系统、直属系统人员考核评价系统、教师管理系统,不断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26.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目标任务:以防范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处置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全学校安全体系,实现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校园“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工作措施: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尽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局领导包片、科室包校”工作责任制,推动地区和学校完善公共卫生安全制度和预案,提高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化大数据在教育管理与服务中的普遍应用,探索以大数据支撑教育决策,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提档升级管理工作。全面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织申报第五批自治区平安校园。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全系统的安全教育,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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