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春市教育局获悉,2017-2018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确定。义务教育段中小学为:2018年1月6日-2月25日,第一周为“雪假”;高中阶段学校为:2018年1月15日-2月25日。中等职业学校在确保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离校时间可提前一周左右,用于安排学生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各学校2018年2月26日正式开学。
结合长春市“运动、读书、实践”三项“特殊”寒假作业,寒假期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将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号召和组织中小学生将“百万学子上冰雪”行动计划、“诗书礼乐进校园”活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活动延伸到家庭;引导学生走进科技馆、博物馆、少年宫、陶艺馆、电影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父母的工作岗位等,体验生活;引导学生到图书馆、书店等地参加现场阅读、讲故事、读书心得分享活动。此外,还要深入挖掘除夕、元宵节等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举办民俗介绍、传统游戏、美术摄影等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而与此同时,市教育局将继续成立专项治理督查小组,集中开展寒假期间乱办班乱补课的专项治理行动,依据举报线索随时进行明查暗访,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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