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布城区中小学收费标准
29日,南昌市教育局正式公布2012年秋季南昌市城区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除一般学生收费中的学费以及水电费(住宿生不得收取)外,其他服务性代收费均采取自愿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经省教育厅考核新增为重点中学和重点建设中学的,今年秋季开学,按相应类别的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其他收费包括搭膳费、作业本费、校服费等。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