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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起 洛阳为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013-09-05

  4日,记者从洛阳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洛阳市将为全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4日上午,河南省人大法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新修订的《河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阶段,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严禁任何单位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任何教材费用和作业本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材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负担。

  洛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秋季学期开始后,市教育局已通知各学校执行《办法》,对已收费的,开学一周内必须全额退回;市教育局还将《办法》规定列入新学期检查内容之一,交由监察室监察。

  另外,《办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规划和建设做出硬性规定:新建5000人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小学,1万人以上的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初中;教师编制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教师编制;不得设重点校和重点班,不得占用节假日补课,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排名等。如发现上述情况,市民可向当地教育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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