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实地督导检查
1月11-16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西申报的最后17个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认为已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至此,广西全区111个县(市、区)均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教育部有关领导肯定了广西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并指出广西整体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是广西义务教育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是广西教育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近年来,广西各级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完善教育保障机制,实施“双千计划”、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仅县本级财政投入资金604亿元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实际,办好民族、边境教育,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守疆护边情怀;实施义务教育有保障战役,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区新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义务教育学校80所,改善近4300所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劝返辍学学生3.5万人,实现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动态“双清零”目标;破解政策难点,通过创新实施“聘用教师控制数”制度,新增编制控制数12.3万个,夯实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
1月16日下午,本次督导检查反馈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黄俊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督导检查组组长郝远代表督导检查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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