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解读报告
2019年10月31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妇联联合印发《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指出:“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减负提质增效的政策与举措”。省政府提出“请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我省减负实施方案”。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联合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妇联起草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月,以教育厅名义转发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减负30条措施”。按照教育部九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形成了《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专题座谈会、教育厅政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完善文稿后分别印送省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形成印发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我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作出部署。文稿共由“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部分构成,其中“重点工作”是《实施方案》的主体。
(一)目标任务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聚焦减负的重点难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到2022年,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力、学校主抓、家庭配合、社会支持的减负工作格局,中小学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科学发展,基础教育质量明显提高,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落实,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方面。《实施方案》涉及10项重点工作,概括为“八规范一深化一强化”,分别是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规范作业教辅、规范学校管理、深化课程改革、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考试次数和内容、规范考试评价制度和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三)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三个保障,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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