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考6月19日结束 7月3日公布成绩
中考阅卷工作6月24日~27日进行,高中录取7月10日开始
6月19日上午,3万余名八年级考生和须补考的九年级学生将参加地理和生物的合场分科合卷考试,成绩将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至此,2017年兰州中考所有科目考试全部结束。兰州中考阅卷工作6月24日~27日进行,高中录取7月10日开始。
中考6月24日起阅卷
兰州中考阅卷工作从6月24日开始,27日结束。今年仍采用网上阅卷技术,阅卷教师将由兰州市教育局抽调和组织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并有较高学科业务水平、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的教师参加中考阅卷工作,参加这次网上阅卷的教师共计500余人。6月28日~7月2日,整理阅卷数据、核查成绩、划定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中考成绩将于7月3日向社会公布。考生和家长可直接从报考学校和毕业学校查询,也可登录兰州三维服务网及电信16887821、移动12580931、联通1161144查询。
高中招生7月10日开始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7月10日开始,录取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 (http://zkbm.lanzhou.edu.cn/或http://www.lanzhou.edu.cn/)进行查询。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兰州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和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三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温馨提示
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间:7月10日~12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2日22:00~7月13日8:00;
第二批次录取时间:7月13日~17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7日22:00~7月18日10: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7日22:00~7月18日10:00,结果查询时间:7月19日22:00~7月20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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