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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要求中小学校组织旅游须报备
2014-04-16

  海南春游大巴侧翻事故致8名学生死亡、4人重伤,这引发东莞家长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的关注。对此,昨日东莞教育局回应说,根据有关规定,全市中小学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均需进行上报备案,并实行社会实践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一些学校会组织旅游

  在塘厦务工的一名李姓家长感到很奇怪,小孩所在的学校组织到深圳锦绣中华民族文化村旅游,需要收取210元的费用,其中门票要150元,为何学校要不断组织校外实践活动呢?

  记者了解到,对于东莞的中小学来说,一般会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课本的知识。不过,东莞一些民办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偏重于组织春游等活动,让学生到深圳、广州等邻近城市的旅游景点游玩。

  例如,一所民办学校与一家旅行社合作,费用由旅行社收取,总费用230元(包括门票、保险、午餐、豪华大巴、导游费等)。校方一般采用自愿为原则,不强迫学生参加。对此,很多家长看到其他小孩参加了,也就让小孩报名参加。

  一名不愿具名的校长说,对于学生来说,参加春游等社会实践活动,校方需要考虑很多因素,特别是安全问题。这种形式,一定程度上开阔了学生的视野,但纯粹以游玩为主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和家长并不太感冒。

  一些学生和家长则担心地说,对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是否有一定的安全保障呢?东莞教育部门如何对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管理呢?

  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要备案

  对此,东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早在2011年12月20日,东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全市中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备案制度。也就是说,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市外社会实践活动时需填写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备案表,镇属中小学校报送镇宣教办(局)备案,市直属学校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该负责人说,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和具体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活动的安全性,教师和家长要交给学生自我保护方法,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义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东莞中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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