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福建发布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1-07
中国教育新闻网
作者: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会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完善教研体系建设、创新教研工作机制、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强化教研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福建要求,省级、设区市教研机构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体教学视导,县(市、区)教研机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集体教学视导。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点制度,以三年为一周期,至少联系农村和城镇各一所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2次现场指导,每次至少2天,持续开展送教送培、课堂诊断、集备指导、审核作业试卷等工作,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帮助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实行教研员年度调研和学科研究成果年度报告制度,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发展提供建议,为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支持。
  福建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将《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专业标准(试行)》作为教研员队伍准入、聘任、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教研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的动态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将教研员纳入“县管校聘”管理体系,促进教研员在区域内合理流动,同时完善教研员岗位聘任制,对不适应或不胜任岗位工作的教研员要及时分流调整工作岗位。教研员每年还应参加不少于20天的学科研修活动,每3年应有一个学期到中小学、幼儿园挂职锻炼或兼任教学工作。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