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福建省约谈部分县(市、区)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就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问题,对3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会上,福建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人通报了有关情况,对各县(市、区)在支付教师工资上到底缺多少钱算了“明白账”。被约谈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直面问题、查找原因、立行立改、制定措施、全面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只有让教师在待遇上有保障,才能让教师有尊严地工作。”福建省政府副总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李迅表示。
据悉,福建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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