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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中考招生考生问答(91问)
2015-05-01
北京教育考试院

  (一)报名、报考

  1.考生如何阅读《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5年)》?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编制的《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5年)》,是全体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学校(专业)的重要参考资料。“简章”中既刊登了所有具有中招招生资格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也刊登了与考生报考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全体考生在填报中招志愿前,应认真阅读“简章”中的每一部分内容,全面了解各类学校(专业)情况和特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中考中招政策、规定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最终选定填报志愿学校(专业)。

  “简章”共分为前言、各类提前招生学校名单、名额分配学校名单(优质高中学校名额分配计划、市级统筹招生学校名单、初中学校名额分配数额)、各类统一招生学校名单四部分。

  首先,考生要详细阅读前言部分,有关报考条件、报考办法、考试日期(时间、科目)、加减分政策、录取办法和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等,前言部分均予以说明;特别是关于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学校(专业)的规定和各类学校的共性问题,如统一收费标准、填报志愿应注意的问题、提前招生报名测试时间和统一招生中加试时间的标注方式、对考生身体方面的要求等说明,考生要认真阅读、正确理解、准确把握。

  其次,考生先要通读提前招生学校名单、名额分配学校名单(优质高中学校名额分配计划、市级统筹招生学校名单、初中学校名额分配数额)、统一招生学校名单中刊登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再根据自己的意向,重点阅读自己初步选定学校刊登的详细内容,如招生地区、男女生人数、住宿走读人数、是否需要加试,重点阅读“特殊说明”栏刊登的内容,如专业收费情况、普通高中招收特殊学生情况、各专业上课地址等。

  最后,考生要了解更详细的学校情况,可以拨打“简章”中刊登的电话,或登陆学校网址查询。

  总之,每一位考生只有通过认真细致阅读“简章”,才能合理选择填报自己满意的志愿学校(专业)。

  2.今年北京市初三毕业生人数、各类招生学校计划、招生规模是如何安排的?

  今年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预计为9万人,其中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7.1万人,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1.9 万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8.8万人,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约5.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约3万人,其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0.5 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模1.2万人,职业高中招生规模0.6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0.7万人。

  3.今年报名、报考工作如何安排?

  报名、报考工作分开进行。

  报名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全体在校初三年级学生(含在校就读应届生、往届生、随迁子女考生、借考考生)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8:30至1月31日17:00和3月2日8:30至3月8日17:00;未在校就读往届生和外省市回京考生的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根据全市报名工作安排自行确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录入和核实本人报名信息。应届初三年级学生报名信息从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CMIS)中提取,各区县中招办负责检测数据并组织考生对本人报名信息进行核查,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2015年3月25日前完成所有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数据整理工作,过期不予办理。

  报考工作:报考工作在招生考试前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并要求升学的考生,2015年5月22日上午8:30—5月26日下午17:00均须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上网同时填报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高级中等学校志愿和其他有关报考信息,过期不予办理。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由各区县中招办完成。指导本区县初中校在报名前对符合“报名报考条件”考生提供的个人原始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各初中校报送的考生材料进行复审。

  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拟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和录取的随迁子女考生需参加中考报名。3月27日前,考生向所在学校提供父母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考生原籍户口簿复印件,学校进行初审;3月27日8:30—3月31日17:00,通过初审的随迁子女考生登陆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提出升学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家长(监护人)和考生在学校打印的“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4月10日前,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对提出升学申请的随迁子女考生有关信息进行审核;4月14日—17日,通过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持学校打印的“审核表”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4月20日前,随迁子女考生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审核表”按要求交到学校,学校汇总后交本区县中招办;4月23日前,考试院中招办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区县,由学校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和家长。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和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4月28日。

  考生在报名、报考中应如实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各初中学校依据考生提供的个人原始材料做好考生报名、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指导考生认真填报志愿,妥善保存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报名、报考确认单。各区县中招办认真审查考生报名、报考资格和有关学籍信息,确保考生报名、报考信息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4.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对考生的报名、报考资格有哪些规定?

  (1)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2) 无本市正式户籍,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名并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名并报考普通高中:

  ①有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的考生;

  ②有区县教委开具“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考生;

  ③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5年3月25日)的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④有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考生;

  ⑤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5日)的人员子女考生;

  ⑥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籍证明的考生;

  ⑦有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具有河北省户籍的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3>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的外省市户籍子女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

  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没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学生可以报名在京参加借考。

  (3)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 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报考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和录取: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三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三年学习年限。

  (4) 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5.哪些考生不能参加报考?

  借读学生:没有本市正式户籍,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和职技类学校学生,可以报名在京参加借考,但不能填报志愿参加录取。

  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能报名、报考。

  6.往届生如何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区县或原毕业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参加报考。考生事先要与有关区县中招办联系,并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报考等有关手续,按要求参加体检、现场体育考试、报考和文化课考试。

  往届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集团内定向等录取名额分配到初中校的招生。

  7.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在外省借读回京学生如何报名、报考?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在外省市借读要求回京参加中考、中招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北京市中考、中招的相关政策和规定,2015年3月25日前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报名,并按要求参加体检、现场体育考试、报考和文化课考试。

  外省回京参加中考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集团内定向等录取名额分配到初中校的招生。

  8. 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学生如何办理报考手续?体检、现场体育考试在哪进行?

  凡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学籍(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县)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考。选择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和录取均在户籍区县进行。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集团内定向等录取名额分配到初中校的招生。

  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8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申请表》;5月15日8:30—12:00持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到户籍区县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交纳报考费;过期不予办理。

  回户籍区县报考的在校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县报名,并建立电子档案,参加体检、初中毕业考试和现场体育考试,在原学校复习上课至中考;户籍区县中招办负责向考生讲解填报统一招生学校的志愿和文化课考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重发考生报名号,领取准考证,按规定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领取中考成绩。

  如回户籍报考考生在原学校提出申请后,未按时到户籍区县中招办办理确认手续,将视为回户籍报考无效,考生不能回户籍区县进行报考。

  非本市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县进行报名借考。

  9. 学生如何选择和填报志愿?

  今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分为提前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全部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考生首先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参加哪种招生方式。

  2015年5月22日8:30—5月26日17:00,符合填报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志愿条件的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进行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参加提前招生且被学校录取,其填报的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统一招生学校志愿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不能再参加名额分配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

  参加提前招生的考生不用填报志愿。

  名额分配录取包括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两部分。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

  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志愿在同一批次填报,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1个专业。

  考生如参加名额分配招生且被志愿学校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学校志愿将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符合参加统一招生条件的考生,最多可选报八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经测试合格的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及大学子弟等特殊学生,需将“特殊招生”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能以特殊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学校(专业)要兼顾社会需求、个人兴趣爱好和各方面条件(如学习成绩、体检情况、动手动脑能力、居住位置等)。特别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因素:

  (1)学习成绩。根据平时成绩、统一练习(模拟)成绩和应考能力,认真分析、预估自己中考成绩。同时,还要正确分析本校在全区(县)学校中的教学水平,参考本校历届学生的成绩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学校(专业)。往届学生应从中招文化课考试科目中每科减1分后预估总成绩。

  (2)体检标准。考生填报志愿学校(专业)时,要认真阅读体检标准。根据自己身体情况,挑选适合自己报考的志愿学校(专业)。考生不能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强行填报不符合招生体检要求的志愿学校(专业),否则,在计算机录取时该志愿学校(专业)将作为无效志愿进行处理。

  (3)招生地区及人数。考生应仔细阅读《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部分学校情况介绍(2015年)》及本书。在了解招生志愿学校(专业)在本区县招生人数、男女生数、语种要求、住宿情况等基本信息的基础上,从自己实际情况出发,选报志愿学校(专业)。

  (4)填报志愿学校(专业)要保持梯度,即从高分向低分拉开分数档次。有潜力的考生前一、二个志愿学校可选择理想的志愿学校(专业),报得稍高一些,这样可避免考试超水平发挥时因志愿学校填报不理想而后悔。随后的志愿学校必须实事求是地降下来,不能都报热门的学校、专业,以免浪费志愿。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自己想去的学校、专业,不能随意填写,避免录取后本人不去报到而影响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

  家长、老师和他人可以在考生填报志愿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建议,但不能限制、强迫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10. 哪些学校(专业)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报。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的学校(专业):

  (1)享受直升待遇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直升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2)经测试合格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报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时,须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3)报考“特色班”、“子弟班”等学校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殊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4)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二中、清华附中、清华附中朝阳学校、清华附中实验学校、二十七中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须将上述学校的外交部子女班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二十七中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五十五中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5)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广渠门中学宏志班、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宏志班、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延庆县延庆二中“宏志班”的学生,需将上述学校“宏志班”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如要报考上述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统一招生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和广渠门中学宏志班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市教委文件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凡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四免一补”,即免交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并享受一定数额的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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