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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中不得以借读生为由高收费
2014-06-19

  近日,北京市教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2014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表示将坚决治理中小学补课、高中违规招生等乱收费行为。

  《意见》显示,今年起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并停止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涉及学校应按照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针对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特长生招生项目、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项目等的管理也需加强,不得随意增加项目招生规模和变更项目招生方式;严禁以借读生名义高收费。

  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办学的,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不得向学生收取北京统一规定的高中学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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