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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云南昭通中考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方案
2012-02-09

2012年昭通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教基〔2009〕34号)和《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昭市教〔2009〕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2年昭通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一)目标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宗旨,改变以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逐步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二)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对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学业考试不仅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发展的诸方面,还要关注学生素质的发展过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不仅要看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还要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等改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要公开透明。要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确保公平和公正。

  3. 积极稳妥的原则。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既要坚持改革的方向,又要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广泛宣传,稳妥操作,不断完善。

  二、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既是初中学段学生学业的水平考试,又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选拔性考试,考试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应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一)考试、考查科目及时间安排 

  1.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信息技术共11个学科。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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