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定于2017年6月10日至12日举行,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
今年初三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初二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学科满分各为120分,其它各学科满分均为100分。文化课考试统一实行闭卷形式。
初三年级学生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除外)、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科目成绩按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学业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考试安排在6月10日—12日进行。初三年级考试具体时间为:6月10日上午8:30—10:30语文,下午3:00—5:00物理、化学;6月11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5:00英语;6月12日上午8:30—10:30思想品德、历史。初二年级考试时间为:6月12日下午3:00—5:00地理、生物。初三年级学生未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须报名随初二年级参加考试。
另外,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安排在4月底前完成。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实施,考试时间拟定于5月上旬。考查科目由县(区)教育局(办)或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结果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高中招生信息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级。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按学业考试所有考试科目得分折合计算,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学业考试成绩100%计入,理科综合按150分、文科综合按150分、体育按50%、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各按20%计入。
《意见》指出,各学科学业考试、考查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所有科目考试、考查成绩均达到及格或合格以上水平、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C等以上者,《义务教育证书》可记初中毕业水平。存在不及格(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县(区)教育局(办)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及格(合格)者《义务教育证书》可记初中毕业水平;补考仍不及格(不合格)或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任何一项为D级者,《义务教育证书》不得记初中毕业水平。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初中学生毕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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