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对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进行严格规定。首次将幼儿园招生纳入本次招生入学工作范围,今年的招生工作要求相比去年有6大变化。其中一些变化值得学生和家长注意,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和中考招生方面。义务教育阶段要求不能通过面试等变相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省教育厅要求普高自招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
幼儿园纳入基础教育招生
此次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主要有6大变化。一是首次将幼儿园招生工作统筹纳入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范围;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免试入学,对推进“阳光招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突出了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三是在指导各地中考改革的基础上,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行为、加分政策和跨市招生协作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对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入园提出了更高要求;五是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六是对多项招生入学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落实。
省教育厅解读称,《通知》首次将幼儿园招生工作统筹纳入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范围,目的就是为了努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方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并对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招生方式分别提出要求。创新提出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招生。
不能通过变相考试选拔学生
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要求,省教育厅进行了严格规定。提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支持他们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通知》中提出的所有学校既包括公办学校也包括民办学校。不能通过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学生既包括不能组织统一笔试选拔学生也包括不能通过面试、谈话、考查等变相考试方式来选拔学生,更不能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通知》特别强调了义务教育要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一是要求各地在招生时提前开展入学摸底,做好工作准备;二是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为每所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三是要至少在招生工作开始前2周,将招生政策、范围、程序、服务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做到家喻户晓。
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
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在控制大班额上,山东要求起始年级严格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中学50人)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
超3000人高中严控招生规模
在规范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方面,省教育厅要求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3000人以上的大规模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除国家和省里批准举办的实验班外,严禁跨市招生,严禁擅自提前招生。
其中还提到,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并严格控制比例。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普高自招实行的是自招测试和录取在中考前进行,不用参加中考。明年岛城普高自招全面换新,看齐高校自招,参加自招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具体的普高自招相关政策,还需要等具体文件落地。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市要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从2015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电脑制作、科技发明类等加分项目。适应人口政策变化,逐步取消独生子女中考加分项目。这些加分项目已在青岛中考中取消,目前青岛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包括三项,分别是: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加5分;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中国台湾籍考生加5分;加分项目不累加。
禁止民办学校变相“掐尖”
近年来,我省依法落实民办教育有关扶持政策,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就,涌现了一大批办学水平高、管理规范的好学校。但仍存在个别民办中小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跨市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等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省教育厅规定,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与公办学校同步,严禁提前招生。
《通知》一是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实行免试入学,支持报名人数多的随机派位招生;二是提出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对于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省教育厅将积极协调有关市对接,做好服务、协调、指导工作,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三是加强违规违纪处罚力度,明确提出要依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省教育厅要求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