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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费3年不得超2万元
2014-04-23

  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教育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设区市市区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在县镇办学的设区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3年合计不超过2万元。

  河北相关部门对公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费管理、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河北省县镇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3年合计不超过1.2万元,一般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3年合计不超过6000元,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同时,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取,未经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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