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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2012年普通高中“飞翔计划”招生细则
2012-04-07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省级示范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201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飞翔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各省级示范高中在2012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中,单列50个计划用于“飞翔计划”招生。夷陵中学、宜昌市一中、葛洲坝中学原定在县市区的50人招生计划调整为“飞翔计划”,除夷陵中学“宏志生”、市一中“阳光生”和“飞翔计划”外,三所城区省级示范高中不再在县市区安排其它招生计划。

  结合省厅要求和我市实际,县市属省级示范高中在本县市区实施“飞翔计划”招生,城区三所省级示范高中“飞翔计划”招生采取“一校两县,轮流安排”的方式,今年在县市区的招生安排为:夷陵中学对口枝江市、夷陵区,市一中对口当阳市、长阳县,葛洲坝中学对口宜都市、秭归县,每县各25人。

  二、招生对象

  原则上为农村户口、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县市区县城中心城区初中学校不安排计划和招生。

  三、招生办法

  1、计划下达。“飞翔计划”按每校50人安排,由省教育厅在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时一并下达。该招生计划未经允许不得跨地域招生,也不得招收其他类别的学生。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初中学校规模将“飞翔计划”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农村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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