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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春等多地红十字会强收学生会费
2011-11-23

  一个延续百年的传统怎么“进口”到中国,就变了味儿呢?

  红十字会为何能把好事办糟?

  红十字会居然把“黑手”伸进孩子们的口袋?

  近日,西安、南京、长春等地陆续曝出中小学生被学校“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参加青少年运动项目并缴纳会费的新闻。

  还没有从“郭美美事件”中脱身的红十字会再次陷入全民声讨的泥淖中:“强制捐款”、“被自愿”、“敛财”、“坑学生”、“连孩子都不放过”……媒体的口水和网友的板砖恨不得将红十字会就地处决。

  反应最快的当属西安市教育局,媒体报道后,他们立马顺应民意,叫停红十字会的青少年项目,并要求已经上缴的会费全部退还。

  至此,红十字会青少年运动陷入僵局,民众的愤怒得以平息。但是,我们该给红十字会定个什么“罪名”呢不该在孩子身上捞钱?

  1988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国家教育委员会共同制定了“校园红十字会”工作章程,这也是中国红十字会青少年运动的前身。

  根据规定,该组织的基本任务主要包括三方面:宣传人道主义、开展卫生救护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

  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还通过开展海峡两岸红十字青少年夏(冬)令营和国际红十字会青少年交流活动扩大影响。

  目前,中国红十字青少年运动项目在全国共有基层组织66100个,团体和个人会员1750万人,志愿工作者31万多名。

  查看国际红十字会的资料,笔者惊讶地发现,存钱罐的力量竟然如此伟大。

  1880年,英、荷波尔战争时,加拿大的学生就以枫叶为标志,志愿为国际红十字会工作,他们用微薄的零花钱向前线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纱布和药水。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多国青少年作为国际红十字会志愿者冲向枪林弹雨的第一线,抬回受伤的士兵并救助、照顾他们。这些孩子付出的不只是“会费”,更有可能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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