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2018年5月18日(下午1:30—4:30)
二、办理时所需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出生证明。(若全家户口没在同一户口薄上,还应提供结婚证明)。
2.在石景山区工作的法定监护人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
3.2018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上时间为自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且单位名称应与所签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4.石景山区内实际居住证明。
租房:房东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东现场签属《承租人子女使用房屋入学知情同意书》、有效期内的租房协议、依法缴纳出租房屋租赁费的完税证明(应注明房屋地址)、水电费原始发票等。
三、审核标准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为本市常住非石景山户籍。
2.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
3.法定监护人中一方在石景山内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
4.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内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满三年。
5.法定监护人在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
6.租住房屋信息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已登记备案。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石景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2号楼)。
咨询电话:6886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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