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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让学生活起来做出来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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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在线讯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抓手,对于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育人功能,日前,教育部组织研制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并已正式印发。

  《指导纲要》中指出,综合实践活动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都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是跨学科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习,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它可能涉及到多门学科知识,但不是某门学科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不同于某一门学科中的实践、实验环节;此外,综合实践活动是动态开放性课程,强调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活动主题,鼓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课程实施不以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在这一点上,与学科课程也有显著差别。

  《指导纲要》强调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引导学生运用各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科知识在综合实践中得到延伸、综合、提升。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进行深入分析。要防止用学科实践环节取代综合实践活动。

  同时,《指导纲要》强化了课程育人导向,明确提出了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个方面的课程目标,注重引导学生体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化了新型课程形态的建构,要求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进行学习,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与创造,真正让学生“活”起来,“做”出来;强化了实施过程的具体指导,对活动规划、教学指导、管理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还分类型、分学段推荐活动主题,对活动目标、内容、方式等作简要说明,为学校和一线教师提供基本活动示例,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可操作、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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