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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2018年秋市城区中小学入学平台登记须知
2018-07-03
咸宁市教育局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继续落实好“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实现城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咸宁市2018年市城区幼升小、小升初新生、转学插班学生入学将采取网上登记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现将有关操作流程简要介绍给您。

  一、登记对象:

  幼升小学生:城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小升初学生:2018年城区小学毕业生。

  转学插班学生:因家长工作变动及其它特殊原因必须转入市城区学校入学的学生。

  二、网上登记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8年咸宁市城区(温泉、咸安)幼升小、小升初、转学插班实施网上登记,小学一年级学生必须是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不满6周岁网上不接受登记,所有及龄儿童、小学毕业升初一、转学插班的学生必须在“平台”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现场登记。教育部门将根据登记情况实施秋季入学招生工作。“平台”登记流程如下:

  第一步:7月3日-7月30日,手机上网登记。

  家长或者学生(或在学校老师的帮助下)先登录咸宁教育信息网(www.xn.e21.cn),点击“城区义务教育入学登记系统”;再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小程序(或在微信直接搜索“尚学生涯”小程序),点击“入学登记”,点击右上方三个小黑点图标添加到桌面,然后开始录入学生相关信息(特别注意升学类型“幼升小”、“小升初”、“插班转学”的选择,不要选错);信息录入完毕,点击“提交”。如果录入信息有误,点击小程序右下方“我的”图标,查看我的报名,打开报名表进行修改,然后提交修改。

  第二步:网上登记结束后,在电脑上打印入学登记表。

  在电脑上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手机桌面“尚学生涯”,进入微信小程序,点击右下方“我的”图标,扫码登录电脑端“小程序登录”进入会员中心,点击左下角“报名列表”,“打印登记表”,进入打印页面,打印或下载入学登记表。

  第三步:8月15-25日,学生家长持打印的登记表和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能证明子女具有对应学校入学资格的相关材料原件(同时备用复印件两份)到对应学校接受现场审核(8月15—17日现场审核户口和常住住房都在服务片区的学生,8月20—24日审核其它情况的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

  网上登记平台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摸底调查及学位安排的重要依据,所有要求入学的起始年级学生必须进入“平台”登记。因此,没有进入网上登记平台的新生无法到相关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如有特殊原因没有进入平台登记的,必须于8月5—10日持书面申请到市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说明原因,经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再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服务区对应学校现场审核。无特殊原因未在“平台”登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只能待秋季开学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置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四步:8月26-28日,凭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特别提示:一是要在规定时间进行登记。二是要认真阅读《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规定》、《学校招生片区图》和《入学若干答疑》,按照片区申报对应学校入学。若未按照片区划分申报,只能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置到指定学校就读,由此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承担。三是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一只招收校本部和玉泉校区的直升学生,其他学校小学毕业生、插班生在“平台”登记时只能申请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如香城学校、第三初级中学、浮山学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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