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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东莞中考科目及分值设置
2016-06-03
东莞市招生委员会

  2016年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考试科目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一)初三学业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初三学业考试科目共8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考试)、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计分办法为: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分(其中英语含听力题25分),物理、化学各为100分,直接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思想品德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7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历史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分值为100 分,考生考试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

  (二)初二学业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2016年初二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卷面分值各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2017年学业考试成绩。2015年初二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成绩按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2016年学业考试成绩。

  (三)会考科目

  会考科目为信息技术科,考生考试成绩不计入学业考试总分,考生会考成绩不合格的,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会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

  (四)英语口语考试

  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均要参加英语口语考试。英语考试成绩由笔试及口语考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部分(含听力)占90%,口试占10%。英语口语考试时间为5月上旬,具体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为使中考英语考试的形式与高考有效衔接,2016年起,我市将探索改革英语听说考试方法,拟用三年时间,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到2018年中考时,将英语口语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合并为英语听说考试。具体调整方案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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