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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严禁幼儿园教授小学课程
2018-08-15
海南省教育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根据海南实际,海南省教育厅制定了《海南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的部署,根据海南实际,我厅制定了《海南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和小学。

  海南省教育厅

  一治理任务及主要内容

  (一)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对于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的,幼儿教材采用小学课程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禁止。

  对于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

  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各市县要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予以规范。

  (二)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

  幼儿园要依据《海南省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和保教工作细则指导建议》,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园一日活动,努力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幼儿园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额编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针对幼儿园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三)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

  对于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

  各市县(单位)要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全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的展评活动,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城区、县镇的小学和所有独立设置的幼儿园不得举办学前班。

  尚无条件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农村地区需在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的,要做到“五个相对独立”,即在园舍场地、师资队伍、保教工作、作息用餐、经费收支管理等五个方面与小学分开,相对独立,比照独立幼儿园配足配齐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等。

  (四)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

  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五)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

  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入读指定幼儿园、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小学不得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二治理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2018年8月。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并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本市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自查与摸排:2018年9月—12月。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在10月底前按要求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至属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12月底前组织完成抽查和摸排工作,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本市县摸排情况报告至省教育厅。

  (三)全面整改和省级督查:2019年1月—4月。各市县根据自查和摸排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存在重大问题的幼儿园(机构)要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整顿。总体整改工作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2019年4月底前,各市县要牵头建立“小学化”倾向严重的幼儿园“黑名单”、招收不足学龄幼儿教授小学内容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以及“非零起点教学”现象突出的小学“黑名单”等,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县摸排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市县比例为30%,每市县抽查5—6所幼儿园(机构)。

  (四)专项督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小学化”专项治理督查与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结合起来,并于2019年5月底完成,迎接2019年6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专项督查。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监督电话:65230825

  邮箱:652308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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