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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建国:警惕一些地方私立教育碾压优势
2017-12-04
中国青年报
   近日,不少专家开始质疑幼儿园、小学的私立化。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造成了家庭的混乱、家长的焦虑。对待这些舆论困惑社会矛盾,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而全面否定私立教育,但是,对于已经发生且逐步扩大的问题,也不应视而不见。

  北大王蓉教授表达过如下观点:在人口收入差距显著的社会中,大量中高等收入的家长可能逃离公共教育体系而在私立部门中寻求更高水准的服务,公立学校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逐渐成为低劣质量机构的“代名词”。目前在我国不少城市的基础教育领域已经非常突出,更令人担忧的是,民办学校与公办初中的质量差距越拉越大,公办学校的劣势愈发明显。可以说,王蓉教授的表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下教育现实。

  今年秋季开学初,一篇刷屏的10万+文章《牛蛙之殇》,就清晰地表达了一个上海中产家庭,为了孩子进入所谓四大民办小学的努力与焦虑。这篇《牛蛙之殇》尽管是软文,但是,对照当下中国教育现状,文章中所叙述的入学经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那就是,基础教育阶段,尤其义务教育阶段,在一些地方,民办学校教学质量正在取得碾压优势,从而成为众多望子成龙家庭之首选目标。

  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关注中国教育走向的有识之士注意。因为,这种倾向,和当前中国教育实施的公办、民办并行的双轨制供给模式有关,而双轨制供给在制度设计层面的一些缺陷日益凸显。

  民办学校之所以发展迅猛,并对公办学校形成领先优势,主要是两个原因造成的:一个是政策层面;一个是机制方面。在政策层面,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前,对于民办教育没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区分,那段时间,民办学校野蛮生长。地方政府在教育产业化思潮引领下,以及减轻财政压力的现实需求中,在优惠政策、师资输送、学生录取诸多方面,给予民办学校各种支持扶持。虽然国家在制度层面,对于民办教育有着各种管理规范,但是,地方政府的态度基本上是以放活为主,对民办学校的不规范之处,往往无为而治;在机制方面,民办学校作为私立部门,发展过程中充分显现出了私营市场经济主体的灵活性,无论是政策执行、资源获取,还是学校常规管理,都目标明确,身段柔软,韧劲十足。这种灵活性背后,是资本的逐利天性,《民办教育促进法》定位“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可是,这种良好初衷,在贪婪的资本面前,有些一厢情愿。应该说,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存在,发挥了缓解学位不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正向作用,但也不可否认,大多民办学校,在承担“公益性事业”责任的同时,追求利润最大化,也是客观事实。

  政策与机制的禀赋差异,使得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录取,民办学校跨学区录取,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学校明里暗里各种“掐尖”,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规定,民办学校利用寄宿制优势培优补差,如是等等,不一而足。其结果,就是民办学校,主要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经过多年发展,在教学质量和效益上,整体上形成了对公办的超越,并取得了明显优势。其后果,就是对于大多数选择了公立学校的孩子而言,在义务教育阶段,和进入私立学校的孩子,在教育资源占有上,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于是,在一些地方,私立幼儿园、私立小学到私立初中,然后到优质高中,然后到优质高等教育,环环相扣,私立学校良性循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进一步放大,马太效应形成,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成为优质资源代名词,公办学校则沦为兜底式低劣教育代名词。

  客观地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产阶层崛起,社会需求多样多元,公共产品多元供给、分层供给,是大势所趋,教育也不例外。是故,中国教育实施双轨制供给模式,实属正常,无可非议。而且,从制度设计层面来看,双轨制供给:一方面,能丰富群众选择,另一方面,能在竞争中促进发展。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教育发展的现实、现状,有些背离设计初衷,群众选择的确丰富了,竞争却开始走向失序甚至失控,潜藏隐患。

  笔者认为,化解中国教育在这一领域可能面对的风险,可从三个方面入手发力:一是制度供给方面,新修订的民促法虽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下一阶段,各地也将制定出台细化管理措施,但在民办教育机构遍地开花且打法灵活的现实情况下,多头管理的行政现实,恐很难将监管落到实处,所以,如何平衡公办民办教育制度禀赋差异,让两者在同一赛道上公平竞争,是当务之急;二是政策导向方面,应务实强化公办学校质量意识,立德与树人辩证统一,两手抓两手硬,因为,家长在选择教育资源上,是用脚投票的,理想再丰满,现实很骨感;三是动力机制方面,重点是优化绩效工资效用,改革职称评聘制度,以激发公办学校教师活力。

  如是,逐渐形成公办教育主导、民办教育补充之格局,二者相辅相成,才能切实践行以最广大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观,努力为每个孩子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整体上降低中国家庭教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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