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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2018-02-12
佛山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佛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佛山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现就我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市中学办学水平和质量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人才,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途径,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进行。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和对各区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协调和指导;区教育局负责编制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严格控制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并由市、区招生部门按管理权限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为适应佛山产业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率先构建中高职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继续推进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并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

  (一)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方案的复函》(佛府办〔2006〕59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和招生计划是:

  1.普通高中学校。

  佛山市第一中学的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8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除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外,其他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以上学校简称为“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

  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荣山中学、禅城实验高级中学、佛山市实验中学、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南海区桂城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顺德区华侨中学、顺德区乐从中学、顺德区罗定邦中学、顺德区容山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18所公办普通高中20%的普通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公费生、民办生。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全部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顺德区实验中学部分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华英学校双语教学实验班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2.中等职业学校。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高职学段2年教学安排在中职学校”、“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试点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各区中等职业学校已申报2021年省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招生计划、中职特色专业(园林技术、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会展服务与管理、护理、学前教育、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等)原则上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如确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同意,可按综合不少于50%比例确定相关专业面向全市招生。

  省重点及以上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市属技工学校经主管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可自愿申请对接产业需求紧缺专业面向全市招生,技工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35%。

  3.佛山市启聪学校职业高中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

  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的艺术特长生计划由南海区教育局审批,顺德区实验中学的艺术特长生计划由顺德区教育局审核;各区教育局要严格控制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对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班的学校,要注重办学条件,招生计划需报市教育局核准。

  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作废。

  (三)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计划。

  根据《广东省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每所学校安排50%的普通生计划招收指标生;其中,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其他8所学校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简称“8所学校指标生”)。市招生办按生源比例将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区,各区负责把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8所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方案由各区制定。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该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15分以内,投档规则与普通生投档规则保持一致。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未完成指标生计划的自动收回,并转为该招生学校的普通生计划面向全市投档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粤招办〔2017〕3号)的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安排这部分普通高中学校50%的普通生计划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

  (四)其它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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