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张国新代表:不能让学校成为校园事故的无限责任主体
2018-03-08
中国教育新闻网

  关于学校在校园事故中应负的责任,全国人大代表、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张国新建议,应立法明确学校在校园事故中的责任边界,不能让学校成为无限责任主体。

  “实践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只要发生校园安全事故,无论学校是否尽到了相关教育、管理职责,最终都要或多或少承担法律责任,学校似乎成为了无限责任主体。”张国新认为,这样导致的后果是,学校为了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取消课间休息,取消校外实践活动,最终牺牲的是教育教学活动。所以,厘清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是校园安全立法的重要内容。

  张国新建议,通过专门立法明确校园安全治理的各项制度,厘清在校园安全治理过程中,政府、不同行政机关、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各自应当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今后不论是学校日常安全管理还是发生安全事故,该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来承担,不论是学校还是家长,如果没有尽到相应义务,就要承担法律后果。

  张国新建议,立法还应明确校园安全治理的经费来源和保障机制,为校园安全治理提供制度支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