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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非新词再次引目光 为何要聘国家督学?
2013-09-25

  何秀超

  教育督导不是一个新词,却在近日再次吸引众人目光。

  10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专门的教育督导法规《教育督导条例》正式实施。10月11日,新中国最高规格的教育督导机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首批聘任171位国家督学。而这背后,是人民一直以来对破解教育难题的期待。

  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何秀超近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他透露,今年年底前,刚上任的171名教育督学将带着4份督导报告向人民群众展示教育的全貌。“这4份报告分别是《关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关注学前教育》《关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关注地方政府教育投入》,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国务院聘任,督学更独立、更专业

  提起此前延聘8届的国家督学,人们最先想到的是他们在“两基”攻坚中发挥的重大作用。实际上,国家督学的作用远不止于此。何秀超告诉记者,最高规格的教育督导机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后,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是教育督导的三大任务。

  记者:从教育部督导办公室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这不仅是行政层级的提升,与旧的督导制度相比,最大的变化在哪里?

  何秀超: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与之前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不同。首先是机构上的不同。以前,教育督导机构是教育行政部门,在监督下级政府上作用不大。现在,教育督导相对独立,可以起到监督下级政府的作用。同时,之前存在的“自己监督自己”的问题,也得到比较好的解决,实现了监督、决策、执行相分离。特别是之前教育督导的工作范围只是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现在工作范围扩大到了各级各类教育。其次,教育督导实现了有法可依。今年10月1日,《教育督导条例》正式施行,督导工作有了法律依据。第三,国家督学换届,给督导工作输入新鲜血液。171位国家督学都是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还有一些特约国家督学来自不同党派,为了扩大监督,还有部分人大代表也被聘为本届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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