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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012中考 普通高中录取分三个时段进行

http://chuzhong.eol.cn/  来源:  作者:呼和浩特政府网  2012-02-02  字体:  

  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获悉,2012年呼和浩特市内城区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安排进行;呼和浩特市四区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和各旗县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局负责进行。呼和浩特市内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三个时段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时段:
  (1)考生填报志愿:4月25日网上公布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定及其他事宜;4月27日8:00—28日18:00,考生正式网上选报志愿。
  (2)首批录取:7月4—5日,根据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和考试成绩,划定全市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时,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和网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各招生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分招”录取线为各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录取线的线下30分,但不得低于全市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首批录取结果网上公布时间:7月6日。
  第二时段:
  (1)公布二次招生计划:7月7日网上公布市内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自治区示范性高中的“择校生”招生计划(包括择校费标准)。 
  (2)网上实时填报志愿、动态录取:7月8日8:00—9日18:00所有参加市内中考的首批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照已公布的二次招生计划和考生网上实时报名动态排名,填报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最终志愿和动态录取截止时间:7月9日18:00。已被首批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二批录取。
  第三时段:
  录取结果清理、补录工作:9月15—30日,各高中学校应及时清理、汇总本校录取考生报到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将逾期未报到的考生名单上报市招考中心,作退档处理;并按照未报到人数,及时上报补录申请,由市招考中心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予以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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